株洲市天元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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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8名词术语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ldqu;以上&rdqu;含本数,&ldqu;以下&rdqu;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bsp;204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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