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督查考核工作体制机制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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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以创新督查考核工作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在实践中不断厘清督与考的辩证关系,探索建立督考合一机制,使督查考核的助推和导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突出整合和精简抓改革,督考合二为一  整合机构,提升督考效能。将原来独立分设的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目标考核办合并为州督查督办局,主要负责全州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形成一套人马、几种职能共同运作,既精简了机构、整合了资源、形成了合力,也节省了行政成本,有效破除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多头重复督查、督查考核脱节和督考效能低下等症结。同时,要求各县(市)参照州级模式因地制宜组建党政合一、督考合一的督查考核机构,州级各部门明确专兼职督查考核业务联络员,全州形成逐级负责、上下联动、责权相称、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  建强队伍,夯实督考基础。着力改变以往督查科室干部只抓督查、考核科室干部只管考核的现象,使每名干部都成为既懂督查又会考核、能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专家。针对督考工作量大、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领导带头督、部门联合督、专班跟踪督、代表委员督、媒体介入督、群众参与督的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在全州上下编织大督考网,为提高督考工作整体水平奠定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