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学习新宪法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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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全国人大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过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的时间节点,无不对应着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每次修宪,都体现着党的治理水平与执政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每一次修宪,都是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的进一步保证。宪法修正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从这次修宪内容看,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并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两个阶段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奋斗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交新思路纳入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