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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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环委会《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市环委会[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辖区范围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通过专项行动,完善一批符合审批、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整治一批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提高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关停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打造规划相符、批建一致、手续完备、证件齐全、达标排放、环境安全的合法建设项目,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摸清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建设项目底数,列出具体清单明细,建立台账,掌握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超期试生产等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进行分类处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超总量排放、超标排放的,坚决实施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对符合产业政策、治污设施配套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和经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后污染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