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环保工作意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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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精神,结合全区环保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环保工作意见为指导,按照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工作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能力,确保环境安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改,实现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让社会满意,群众满意。  三、整改内容  整改重点围绕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限期达标减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四个方面,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2月26日前)。梳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环保工作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