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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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202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意见



202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继续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跟省厅、市局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取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新成效,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认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纪检监察室负责搞好督促协调。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真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所有内容。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召开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主题的专题会,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和深入讨论,并将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通过年度考评、廉政谈话和信访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使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一)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新农合基金以及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和九项公共卫生服务等基础投资资金管理、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加强工程项目监督,建立同步预防体系。结合实际,针对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及时研究制定预防对策,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切实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质,保障全县卫生系统工程建设的干净、顺利。
(三)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形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评标委员会或专家小组成员资质及产生办法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搞“明招暗定”行为等。
(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五)强化教育,坚决预防职务犯罪。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运用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和措施,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预防工作。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和要求,运用案例分析会、法制报告会等进行警示教育,努力把宣传工作落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前沿阵地,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省、市、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继续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规范卫生审批,创新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逐渐实施机关内设机构及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考评制度,促进效能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决“生、冷、硬、顶、推”等现象。
(二)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推动卫生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要从维护医患和谐的大局出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弘扬良好风尚,着力解决问题,着力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推进卫生行风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开展医疗市场清理整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清理非法门诊,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制度和规范,严肃查处贪污以及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认真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拓展集中采购范围。着力推行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保证医疗机构使用质优价廉的产品。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逐项落实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通过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逐步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净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环境。
(六)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当前教育活动相结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相结合、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相结合,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一并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不断提升卫生行业形象、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各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拓宽案件受理渠道。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认真梳理、分析举报线索,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纪委。
(二)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以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中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收受“红包”的违纪行为,对利用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风案件绝不手软,同时出重拳打击医药购销、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其它案件。
(三)提高办案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完善办案制度,明确办案程序,遵守办案纪律,落实办案责任。严格把握政策,提高办案能力,要区分一般过失、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和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把处理人、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