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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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狠抓党风政风。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强化廉政行为规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中共**县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与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同时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约束范围,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县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9项,县委书记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批示27件,对反腐倡廉重点环节协调6次,对反腐倡廉重要案件督办3件,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细化责任内容。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