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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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为了适应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关注度和渴求度日益提高的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大环境,基层交警部门的职能发生着明显的变化,逐渐由职能管理部门向半管理半服务的性质转变,于是纷纷开展了一系列的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旨在拉近警民关系,促进交通管理社会化。实践证明,基层交警部门适时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民警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发他们的工作和服务热情,继而增强队伍的整体凝聚力。

【关键词】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思考

当前,随着市民对交通诉求的日益提高,交警部门扮演的角色也逐渐发生着变化,逐步向服务型行业迈进,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全国、全区到各地市的各级交管部门都在积极开展诸如“青年文明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执法标准化单位”等一系列的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交警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一旦运用得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正面效果,然而,近些年来,以笔者浅见,就广西全区而言,所取得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特别是部分创建工作被扣上了“被动式”,那么,所取得的效果就显而易见了。此外,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还被列入绩效考评工作的加分项中,导致多数基层交警部门只是为了创而创,而忽略了创建文明示范单位的真正意义,对此,笔者结合近几年来在宣秘中队从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具体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开展全区“规范执法示范大队”“执法标准化单位”等工作,谈谈对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感想,与各位同仁共勉,旨在抛砖引玉。

一、文明示范单位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认为,文明是人类在改革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成果。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就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狭义的先进文化(观念文化)就是精神文明,广义的先进文化则包括了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文明与野蛮相对,与文化相联,它不仅是“文化与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而是人类文化创造的积极部分、先进部分,贯穿于社会演进的每个阶段、存在于人类史的全过程。

文明示范单位,顾名思义,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显著,经过群众认可、单位申报和所在地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推荐,各级文明建设委员会评选、命名的先进集体。以笔者拙见,文明示范单位的级别大致分为全国文明示范单位、省部级文明示范单位、地市级文明示范单位以及县(区)级文明示范单位四个档次。

文明示范单位是党委、政府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对于基层交警部门而言,不仅要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好、民警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好、民主法制建设好,而且要求单位精神风貌好、文化、办公环境建设好,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实体性工作,更是基层交警部门众多工作所取得成绩的真实写照。

二、当前交警部门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笔者以当前我队正在开展的全区“执法规范化大队”和“执法标准化单位”创建工作为例,简要分析当前基层交警部门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如下:

一是思想认识不深,思路不清。主要表现为精神把握不到位、责任压力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多数民警认为创建文明示范单位只是内勤的工作,而且一旦创建成功,最多也只是能为大队全年绩效考评工作加几分而已,对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殊不知,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提升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榜样的力量来激发民警吃苦耐劳,克己奉献的强大动力,更是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奠基石。

二是力度不大,步伐不快。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仅仅需要民警们的克己奉献,更需要基层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只有具有重视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班子做后盾,民警们吃才能找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才有可能加快创建工作的步伐并不断引向深入。也才能更加激发“不比基础比干劲,不比条件比精神”的气魄和迎难而上、奋发向上的精神。

三是细节不细,亮点不亮。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最为关键的一项就是细节。实践证明,细节决定成败。当前全国、全区开展的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营文化建设,无不体现出理念新、定位高、措施细,只有不断细化措施,把工作做到细中有细,才能打造了自己的优势、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彰显自身工作的特色。

四是重视检查评比,忽视日常创建。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多数基层交警部门只是注重最后的检查结果能否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而忽视日常的创建工作,结果导致,创建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创建工作成效也就大打折扣。

五是创建形式和载体不够丰富。多数满足于完成上级的文件精神,上级指示开展某种活动就开展某种活动,指示推行某种载体就推行某种载体。

六是创新意识不强。创建工作还不能与时俱进,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密切,灵活性和内涵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当前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一)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将为基层交管部门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是其科学而高远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文明示范单位考核准则根据上述原则细化而来,整个考核体系就是一个单位文明建设全面而长远的发展目标体系,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既有利于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又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外在动力。

(二)有助于提升全体民警及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内抓素质、外树形象是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点。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全体民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继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交通和谐,主要取决于民警素质的高低。要提高民警素质,就必须深入贯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把文明习惯的养成,深入具体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大力倡导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岗位做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个好成员。一方面,重视教育。要在队伍中抓好文明示范单位创建重要性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建设是激发其奋发向上、乐观积极的有效因素。另一方面,抓好典型选树工作,特别要抓准工作要点和亮点

(三)有助于提高基层交警部门领导的综合能力。基层交管部门领导对于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领导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是一个单位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能否搞好的关键所在。对于基层交警部门的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一把手要负起总责,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和检查。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文明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重物质文明,轻精神文明”的问题;二是做足工作。要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单位的大事来抓,经常研究、指导、督促;三是落实责任。创建工作必须责任到人,职责不清、任务不明,是造成创建工作弱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基层交警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层层落实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与交通违法以及事故当事人直接接触的窗口单位,做到指标到岗,责任到人,保证自上而下“一本经念到底”。四是投入要到位。经济发展离不开物质条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同样也离不开物质基础,要为创建工作储备足够的经济食粮,使其有保障地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对基层交警部门如何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几点见解

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基层交警部门转变执法职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如何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在实际工作,笔者认为抓好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牢牢把握创建工作的内涵,提高创建水平,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多,涉及面广,工作千头万绪。部分民警对此认识不清,加上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影响和干扰,导致对创建工作热情不高,日常创建活动时有时无,甚至对创建工作产生抵触情绪。这就告诉我们抓创建工作要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要把创建工作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尝到甜头。二是要与创新相结合。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这同样适用于创建工作。一要创新载体,如当前全区开展的“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争先创优”、“执法标准化单位”创建等一系列活动,以这些活动为载体,并把它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抓创新,层层分解,取得了明显成效。二要创新机制,善于在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日常管理体制、检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机制上更新观念,推陈出新,不断探索成功的机制。三是要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文明示范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为人民服务。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窗口”单位更应采取切实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热情、周到的服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警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标准,积极推进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鉴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公安交管队伍,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引导领导班子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毫不动摇地始终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行的安排和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具备见微知著的政治鉴别力,想问题、做决策识大体、顾大局。引导领导班子保持党的民主作风,注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干事业一条心,谋发展一股劲,抓工作一盘棋。注重引导领导班子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主动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对基层交警部门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党性强、作风硬、团结好、战斗力强的坚强集体,提高党组织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发展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即“坚定理想信念,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树立创新意识,做解放思想的表率;提高理论素质,做勤于学习的表率;加强作风建设,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二是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以文明示范单位创建为依托,努力提高广大民警及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掌握政策,精通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公正廉洁,不谋私利。干一行爱一行,做一个积极进取、热爱事业、与职相称的人。着重抓好民警队伍教育,创新学习形式,按照不同岗位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和学习,定期考核学习效果。创新学习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鼓励民警参加各类资格考试,落实奖励措施。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抓好青年民警队伍建设。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储备,认真考察,拓宽培养和晋升渠道,为年轻民警充分提供“施展拳脚”的平台和空间,为系统持续发展打造一支优良的后备军。

(三)加强宣传发动,提升创建工作的关注度。

一是加强对上级部门关于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相关精神的传达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这项活动在领导班子建设、民警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通过再动员、再部署,不断增强全体民警的责任意识,自觉投入到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去。二是部门联动,扩大宣传效果,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搭建与相关部门互动共荣的有效平台,推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充分利用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窗口,通过播放宣传光碟、设置宣传橱窗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交警部门的警营文化,提升对内对外的影响力。四是充分借助各级新闻媒体,不断拓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宣传空间,努力提升交警部门的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市民对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

(四)加强学习交流,拓展创建平台。

基层交警部门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是单纯的“闭门造车”,而是要真正做到“请进来、走出去”,开展创建工作需要基层交警部门加强学习交流。一是要加强内部系统的交流,内部广义上就是全国交警系统内部的交流,“天下交警是一家”,初闻这句话,让我很感动,这就充分体现出,我们交警部门讲团结的良好精神风尚,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是需要这种讲团结、将开拓进取的精神。二是要强化与外部系统、部门的联系。要经常的向其他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面有所建树的部门、单位学习,通过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或是组织专人学习考察等形式,努力提升本系统内部的水平。三是加强民警与民警,民警与相关单位人员个人之间的交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联谊等形式丰富民警的视野,就更加有助于推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

持之以恒地抓好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出台文明示范单位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内容、创建目标、创建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富有成效。一要明确创建工作机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机制才能扎实推进。必须建立“领导主抓、责任明确、考核奖惩、投入保障”四大创建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二要坚持常抓不解原则。创建文明示范单位是一个渐进积累和长期发展的过程,在创建过程中,就必须要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变,一步一个脚印,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作风和状态扎扎实实地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前进。三要动员全体民警及工作人员广泛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所有员工的事情。要始终把“以人为本、创建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民警充分享受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成果,使创建活动真正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意识和强烈愿望,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努力使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