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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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发言稿

  加快推进落实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是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扶贫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这次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和省长唐仁健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三变”改革作为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金钥匙”,作为推进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有效抓手,积极推进,抓实见效。
  第一,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夯实“三变”改革的工作基础。坚持国家现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综合考虑收入以及“两不愁、三保障”等因素,强化与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农户按照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同时,要按照贫困人口全覆盖的要求,引导县乡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资产情况,为“三变”改革工作树立清晰的工作靶向。
  第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三变”改革取得实效。一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要素测算分配到县级,支持县级按照脱贫攻坚需要特别是“三变”改革的有关要求,确定具体的“三变”改革扶贫项目。二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和贫困户,由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村集体、合作社统一经营,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股分配收益。三是投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折股量化为股金,与各种经营主体联营,通过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各具特色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让更多贫困村、贫困户获得财产性收入。鼓励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采取“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贫困户”等多种带贫模式。
  第三,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建立多渠道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一是在会同省委农工办、省农牧厅组织58个特困片区县主要负责人赴贵州学习的基础上,引导县乡以产业扶贫为主导,积极探索“三变”改革+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等扶贫开发新路径。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安排专项培训资金,配合农工办、农牧、人社部门对有培训需求和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引导其参与“三变”改革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工资性收入,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支持引导设立精准扶贫公益岗位。承接“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在农业园区、旅游景区、政府公共资源管理服务等用人、用工方面,优先考虑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其工资性收入。四是加强示范引领。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办将于近期会同省农牧厅在陇南市徽县召开全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会,学习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总结推广徽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三变”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指导各级扶贫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贫困户参与“三变”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退出考核验收上把“贫困村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作为重要的退出验收指标。三是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三变’改革,通过‘三变’改革持续稳定增加收入”作为扶贫工作中正向激励内容,引导基层组织积极推进“三变”改革,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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