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话稿:《问责条例》出台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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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讲话稿:《问责条例》出台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这话将成为未来官场的新常态。自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问责条例》以来,《问责条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
《问责条例》作为党内法规,标志着问责制度在体制内的地位上升,《问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在推行问责制度的实践层面上,进入了实质性阶段;《问责条例》将国家能力建设、法治建设、问责体系的建设三个模块拼得更加完整;《问责条例》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明确了六种将会被问责的情形,以及具体的七种问责方式,并且突出了“终身追责”。因此,专家学者对《问责条例》都不约而同的给出了评价——“史上最严”。
从理论上讲,《问责条例》确实是“史上最严”,但是,如果在现实执行中,没有辅之以“史上最严”的执行,那么所谓“史上最严”的《问责条例》不过是就是一张“空头支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规章制度之所以成了“稻草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表现。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对问题视而不见,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有的处理措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罚酒三杯”、不痛不痒;还有的所谓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最后不了了之。
现实告诉我们,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问责如果不立起来,严字当头就难以保障。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颁布了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而发挥制度的力量,不断推动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制定出台,向全党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的试金石。
问责条例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必须敢于亮剑,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真正用好问责这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进一步扎进制度的笼子。“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认真执行问责条例,高悬“问责利剑”,不忘初心、勇于担当,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问责作为正风肃纪的一条“硬杠杠”来抓,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使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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