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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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ⅩⅩ省消防条例》,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线,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狠抓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年初州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将我市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状况

(一)火灾概况及特点分析

2006年至202年,全市共发生火灾474起,死亡7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5848685万元。

、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火灾防控压力巨大

火灾发生起数,2006年至202分别为6起、58起、45起、75起、52起、76起、52起,2007年较2006年下降50%,2008年较2007年下降224%,2009年较2008年上升6667%,200年较2009年下降3067%,20年较200年上升465%,202年较20年下降359%。

火灾分别在2006年、2008年、2009年和200年造成人、3人、2人、人死亡,未发生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火灾。火灾伤人数仅在200年造成了4人受伤,未发生一次造成0人以上受伤的火灾。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006年至202分别为37357万元、40992万元、4804万元、7253万元、856354万元、2349万元、7685万元,2007年较2006年上升973%,2008年较2007年上升73%,2009年较2008年上升506%,200年较2009年上升807%,20年较200年下降7257%,202年较20年上升00%,一次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均未超过00万元。

从“十一五”以来的火灾“四项指数”及其变化趋势来看,我市虽然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但火灾上升、下降的趋势反复极为严重,且变化幅度很大,说明火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火灾防控压力巨大。

2、火灾发生频率随社会阶段性生产生活特点变化关系紧密。从分月火灾趋势分析,火灾事故集中发生在至2月份和4月份,这与社会生产生活活动的频繁度有关。至2月份为冬季,群众采暖用火用电用气处于高峰期,且又处于农历春节前后,人流、物流增加,致灾因素也随之增加,火灾发生频率相应增高。4月份,格尔木市气候转暖,进入生产恢复、工程开(复)工和务工人员返流的高峰期,人流、物流和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再次进入高峰期,火灾发生频率再次升高。

3、城市火灾突出,农村和城市边缘地区火灾占一定比重。从火灾发生的区域分析,发生在城区的火灾起数占绝对多数;农村和城市边缘地区的火灾也占有相当比重,这种现象与格尔木市的城市结构和人口分布有关。格尔木市是一个新型工业城市,城市规模明显大于农村规模,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0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866%,人口集中地行政村只有2个,其余3个村级区划均为居住分散的牧委会,大量的生产生活活动集中在城区,导致城市火灾高发。

4、第三产业火灾事故高发。从火灾事故行业分布分析,火灾事故集中发生在第三产业,其中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社会服务业是火灾事故高发的行业领域。这种现象与我市产业结构和各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有关,我市三次产业比例为089:7789:222,工业占有主导地位,第三产业也随工业的发展占有较大比重。格尔木市的工业企业以国有和集体所有大中型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也具有一定规模,这些企业普遍建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具有一定的火灾防控能力。但第三产业有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多种经济类型,经营者结构较为复杂,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较差,火灾防控能力低下,是火灾事故高发的根本原因。

5、商业、物资仓储和农副业场所发生火灾居多。从火灾事故的场所分布分析,商业场所、物资仓储场所和农副业场所发生火灾起数也居多,公共娱乐、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等场所均未发生火灾事故。

二、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状况

市消防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它存在的最大危险源情况等共6类。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

202年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为234家,其中一级重点单位8家、二级重点单位26家。

、重点单位的分布情况。某区行委辖区内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08家(一级8家、二级00家),另外区行委辖区内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7家(一级6家、二级9家),察尔汗行委辖区内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家,某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家(一级4家、二级4家)。

2、重点单位的类别情况。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涉及0类社会单位,分别为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博物馆,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建筑,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其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和其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单位所占比重较大。人员密集场所所占比重为6068%,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所占比重为2949%,其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单位所占比重为726%,国家机关所占比重为2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所占比重为256%,博物馆所占比重为085%,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所占比重为28%,高层公共建筑所占比重为28%,地下建筑所占比重为7%,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所占比重为7%。

(二)城市或区域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市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87处。这些危险源按物质类别划分为液氯类处、燃料油气类76处、芳香族化合物类处、石化类8处、原油储备类处。按照企业类型划分为生产类9家、使用类家、经营类73家、储存类4处。

2、高层建筑基本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根据2009年组织开展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准备掌握的数据及202年建筑工程审核及备案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有高层建筑48幢,现4幢建筑工程在建。目前,我市建筑高度最高的建筑是位于格尔木市江源路24号翔宇宾馆西侧的格尔木翔宇锦世纪小区商住楼,建筑高度934,建筑面积20406㎡。

3、地下工程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地下建筑6处。主要集中在某区区域,用途为商业和娱乐。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全市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分布在东城区和西城区区域,全市共有人员密集场所49个。目前,全市最大的人员密集场所是位于(),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可燃材料堆场基本情况。全市共有可燃材料堆场3个,可燃材料堆场的类别主要是木材、粮食、百货,全市最大的可燃材料堆场是位于江源北路的金北旧货市场,占地近30亩,主要存放新旧木材,现有商户4个,最大木材堆垛约600立方米、最小堆垛约60立方米。

6、可燃粉尘生产单位基本情况。全市可燃粉尘生产单位有个,为面粉厂,年产量5000吨,仓库可存储成品3000吨、原料2000吨,占地57亩。

三、市消防基础设施现状

(一)消防队(站)建设情况分析

、企业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市共有5支企业专职消防队。

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共有队员26名,执勤车辆20台(水罐消防车4辆、泡沫消防车7辆、干粉消防车2辆、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辆、举高喷射消防车2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防化洗消消防车辆、涡喷消防车辆),总载水量()吨、载泡沫量()吨、载干粉量8吨。各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能满足灭火救援作战要求。

2、公安消防队(站)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4个执勤消防站。其中特勤站个,一级普通消防站3个。主要执勤装备包括消防执勤车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特种器材和常规灭火器材。

市消防支队机关办公、消防指挥等业务用房与西城区大队合用一栋办公楼开展工作,位于()总建筑面积为()㎡,东城区大中队办公楼建筑面积为()㎡,特勤中队执勤楼建筑面积为()㎡,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中队执勤楼建筑面积为()㎡,正在建设的战勤保障大队执勤楼建筑面积为2870㎡,支队机关新建指挥中心于20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203年初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808027㎡。目前,没有教育训练场所、缺乏模拟训练场地,不能有效的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训练,无法满足地区日益繁重的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全市现有各类消防执勤车36辆(均为国产消防车)。其中灭火消防车8辆、占50%,专勤消防车6辆、占7%,战勤保障消防车7辆、占9%。各类消防执勤车辆共载灭火剂885吨,其中水69吨、泡沫95吨(含A类泡沫4吨)。

灭火消防车包括水罐消防车0辆、普通泡沫消防车4辆、A类泡沫消防车2辆、消防摩托车2辆。

举高消防车包括高喷消防车2辆、云梯消防车2辆、曲臂登高消防车辆。

专勤消防车包括多功能破拆车6辆、抢险救援车4辆、防化洗消车2辆。

战勤保障消防车包括器材运输消防车2辆、油料保障车辆、宿营车辆、装备抢修车辆、饮食保障车辆、运兵车辆。

拟建战勤保障大队编制为5人,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各人,士兵3人。在建战勤保障大队依托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营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由市财政投资780万元实施,总建筑面积为()2,共有主体建筑座,地上2层、局部3层。其中设有“两站一室”和战勤保障车库6间(进深8)、物资储备库间,办公用房3间。

战勤保障大队设有物资储备库间,建筑面积为4862,采用超市式仓储器材架,应储备各类物资器材5532余件(套)、灭火药剂5吨(其中氟蛋白泡沫0吨、抗溶性泡沫2吨、高倍数泡沫吨、A类泡沫2吨),实际储备各类物资器材2326余件(套)、灭火药剂20吨(均为氟蛋白泡沫)。

战勤保障大队现有器材运输车2台、油料保障车台、宿营车台、运兵车台、饮食保障车台、装备抢修车台,各类车辆共7台。

战勤保障大队与市城建、卫生、供电、煤气、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建立了联动协作关系,现已签订各类《联勤协议》;与加油站、超市、汽车修配厂等有关单位签订了保障协议。针对各类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特点,编制了7大类战勤保障预案和车辆事故排除、移动充气保障、灭火药剂补给、生活保障等实战操法。

(二)消防水源基本情况

城市消防水源主要有三类城市给水管网上设置的市政消火栓,水井、水池等人工水体和河流等天然水体。目前,格尔木市可有效利用的消防水源主要是市政消火栓。按照规划要求,截止202年7月底,城市建成区道路总长度约()公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应建设市政消火栓887个,经普查实有市政消火栓479个,缺建市政消火栓408个,建成率为54%。实有市政消火栓中,完好的有272个,207个无法正常使用,完好率仅为5678%。

四、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队(站)建设方面

、消防队(站)数量不足。我市城市建设区总面积为5966平方公里,平均每个消防站保护面积495平方公里。其中东城区中队保护面积最大、为7平方公里,各消防站保护面积均超出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和“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灭火救援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的规定。依据《格尔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020)》,至2020年底,全市应建消防站0个。目前,全市共缺建消防站6个,缺建率为60%。

2、消防队(站)分布不均匀。全市4个消防站中有3个集中分布在城市建成区内,占地555平方公里的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仅设有个消防站。城区消防中队到达察尔汗地区的距离达67公里,延长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时间,满足不了快速调集兵力的工作需要。

3、部分消防队(站)营房设施建设落后。从全市消防队(站)营房设施建设来看,多数消防队(站)存在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特别是投入执勤时间较长的东城区中队、西城区中队车库数量较少、高度不够,无法停放大型消防执勤车辆;部分消防队(站)的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等库室面积不足,器材无法分类存放。

4、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滞后。针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日趋多样化,市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了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支队,配备了相应的救援装备,在玉树抗震救灾、抗洪抢险和多次市内灾害事故救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从救援现场需求看,抢险救援专业区分不明细,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未组建相关的专业灭火救援队伍,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着救援行动。

(二)消防水源方面

、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远不及应建数量,一方面是因为我市辖区面积广阔,城市道路先于建筑、市政设施建设,随着城市发展规模不断增加,建设工程、公共设施建设迅猛,“旧账未清,又添新帐”,致使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建设步伐。

2、市政消防水源完好率不高。目前,全市已建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尚未建立完善的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没有明确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致使消火栓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有栓不能用的现象,从而影响灭火救援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消火栓埋压、圈占现象严重。消火栓埋压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一些改建、扩建、重建的市政道路上和建筑施工地段。由于管网铺设在前,而工程建设、道路改造在后,致使原有市政消火栓井被填埋。同时,道路两边建筑工程擅自扩大施工工地及城市绿化建设,致使消火栓被圈占。二是消火栓栓体损坏缺失。此类现象主要是因为市政消火栓建成投入使用后得不到有效维护保养,导致栓体老化锈蚀;由于利益驱使,在市郊及一些新建道路上,市政消火栓栓口铜构件、闷盖被盗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直接将整个栓体卸掉。三是水压不足或无水。一些供水单位为了防止盗水、减少维护费用等原因将一部分市政消火栓的供水阀门关闭,致使无法正常供水。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维护,大多管网年久失修、积聚杂质,造成管道堵塞,致使水压不足。

3、天然消防水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市区仅有一条河流,建有2个人工湖,无天然湖泊,受自然因素和城市化建设加快等因素影响,天然河流水域面积趋于稳定,人工湖泊水域面积逐渐增大,可利用的天然消防水源增多,但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未及时配套建设,制约了天然消防水源的利用效率。

(三)社会火灾防控方面

、重大火灾危险源数量较多。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我市目前化工企业主要以石油化工(炼油厂)、盐湖化工、天然气化工、有色金属冶炼为主,化学危险品生产中许多为可燃液体、气体,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发生火灾多伴有爆炸,火场辐射热高、燃烧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等特征,且危险化学品火灾在初期不易控制,多以大火场的形式出现,或大面积火灾、或立体火灾、或多点火灾,火势发展迅速猛烈,爆炸危险极大,燃烧物质和产物多,有毒副作用,扑救火灾耗费的人力物力都很多,且扑救的技术要求也远非一般火灾所能比;高层建筑灾害事故:由于高层建筑楼层高、体积大、人员多、功能繁杂,火灾危险性比普通建筑大得多,很容易发生财产损失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目前全市有举高类消防车5辆,均为50米以下的举高类消防车,一旦高层建筑发生较大火灾将将显得力不从心;地下工程灾害事故:由于地下建筑的结构特殊,情况复杂,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扑救困难,而且还会威胁到地上建筑的安全。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存在烟气毒性大,不易扩散,烟气温度高、疏散困难、扑救困难的特性,由于人流、物流、商流、资金流的高度集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由于疏散和扑救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人员密集场所灾害事故:从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来看,由于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场所内部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损坏,擅自遮挡、堵塞、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不同程度的存在,造成此类场所监管难度大,火灾事故高发。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有些单位还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消防管理的思想,既未开展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也未自除;个别单位对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能积极整改,找理由、讲困难、一拖再拖、久拖不改;部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法制观念淡漠,安全管理混乱、消防投入不足,火灾防范措施不落实,预防和控制火灾整体水平低;有的单位消防违法行为屡纠屡犯,火灾隐患屡改屡生,带险经营,违章作业;有的单位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带病运行等现象普遍存在,发生火灾时难以发挥作用。

3、群众防火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不高。一方面,大部分火灾是由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另一方面,我市虽然开展了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消防宣传“五进”以及“四个能力”建设等系列活动,但仍有不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防火、灭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和常识,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能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自救和逃生。

4、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城乡消防规划仍不完善,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还达不到国家标准。消防部队在扑救火灾事故中多次出现水源不足、需要远距离运水、供水的问题,致使火灾不能及时有效处置。二是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的问题尤其严重,全市大部分农村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还是空白;消防装备建设还不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

五、消防工作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积极探索建站新模式,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消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借鉴其他省市地区建站新模式,探索新方法,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快速、健康发展。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合建共管建队、城市改造建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适时新建一批特色消防队站。

(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管理、维修保养工作。根据《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督促市各相关单位落实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保养责任,按照“新的不欠账,老的逐年还”的原则,加快消火栓建设步伐。消火栓规划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城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要与消火栓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一步到位。在靠近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域的河道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码头,提高天然消防水源的可利用率。同时,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中。

(三)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消防执勤车辆通行。根据当前道路交通拥堵严重的问题,将在现行道路中急需设置消防车专用通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与镇之间道路建设,并保证消防车通道的时刻畅通,确保消防队出警速度不受影响。同时,在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杜绝乱停乱放的行为,保证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的问题。

(四)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加大对全市各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单位加强和完善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电气设施管理,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使每个从业人员都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五)加强消防执勤车辆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根据格尔木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众多、高层建筑日益增多的实际,今后将针对性的增加举高类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等装备器材的配备,尤其是加强50米以上的举高消防车的配备。同时,适当增加部分常用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备份(如灭火防护服及消防手套等),保证灭火救援任务后及时更换;根据全市交通事故、石油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主要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的增加个人特种防护装备的配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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