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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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展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工作,到2017年底,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职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  (一)领导干部兼职基本情况。通过开展清理规范,截止目前我县在册社会组织114家,在社团兼职的在职科级以上干部共31人,涉及兼职社团21个,其中13人兼任社团法人代表。  (二)清理规范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情况。2014年经我局调查摸底以来,在社会组织兼职超数量、超届数及超任职年龄界限的退(离)休干部共29人(处级5名,科级及以下24人),涉及兼职社会组织16个。经三年来的清理规范, 2017年底,共清退(离)休干部27人(其余两人以备案)涉及15个社会组织。  (三)八项规定及遵纪守法情况。在排查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工作中,发现在社会组织退(离)休干部兼职领取津贴的处级干部3人,在今年2月底,以全部退还该社会组织共计4 73万元。其中:柘荣县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兼职的张滔已退回津贴0 2万元(共需退回0 2万元);柘荣县扶贫开发协会兼职的张增椿已退回津贴1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