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近年来贯彻落实立法修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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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办安排,现将县人大近年来贯彻落实立法修法情况汇报如下:  民族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们立足自治县的实际,及时总结在实现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的成功实践和有效经验,立法工作不断加强、立法机制不断完善、立法程序不断规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先后制定了《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多部单行条例。与此同时,根据县委的安排,为全面掌握自治县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能否立法的可行性意见,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和文化部门单位,通过召开汇报座谈会、走访民族文化传承人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立法调研报告》。报告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认为报告明确提出立法规范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非常必要性和切实可行性,要求列入下一周期我县立法规划,争取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该法律案的起草报批工作。另外,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立法程序,今年我们就做好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围绕民族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加强对民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