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2017年新农合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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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自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切实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践&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的&ldqu;民心工程&rdqu;来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规范合作医疗运行管理、努力提高基金运行效益为重点。近年来,我县新农合总体运行平稳、基金运转安全、管理日趋规范、农民受益逐步扩大,群众普遍反映良好。根据新农合民生工程要求,我县新农合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各项指标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7年筹资截止至2月28日,目前票据正在缴销中,具体参合人数预计3月中旬能统计出来。
  2、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住院补偿受益率;
  截至2月份底实际报销比559%,
  截止2月底住院受益率为24%。
  3、深化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总额预算支付管理202年已实施,详见财(社)02号文《关于印发定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扩大按病种付费已实施,详见定卫【202】54号《关于印发定远县扩大新农合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卫【206】3号《关于印发定远县总医院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实施方案206版的通知》。
  二、工作机制完善、任务分解和落实等情况:
  工作机制详见定政办〔205〕88号《定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6版)》。
  206年9月底召开207年筹资工作会议启动207年度筹资工作,分解各乡镇筹资任务,目前各乡镇均已超额完成任务。
  定远新农合民生工程严格按照民生工程任务要求,民生工程责任任务落实到各股室,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落实人。
  定远新农合严格按照民生工程要求按月向县民生办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情况月报》。
  定远新农合加大民生工程宣传,成立宣传奖惩机制,截止2月份已在省卫生厅网、滁州日报、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定远县先锋网等媒体发表各类民生工程宣传报道十余篇。
  207年全县新农合参合扩面成绩喜人,个人参合费用增加到50元但参合比例继续扩大。207年筹资截止至2月28日,目前参合票据正在缴销中,具体参合人数预计3月中旬能统计出来。
  三、保障和补助类项目的申报、审核、基金的发放情况:
  定远新农合严格按照分月进度计划表使用基金进度。
  基金发放:207年截止2月份,基金系统报表显示支出总额680万元(含医院垫付补偿金),受益人次357976人次,其中门诊支出7万元,门诊受益人次339268人次,住院支出5630万元,住院受益人次8708人次。县外报销补偿款打卡原则上一个月内转账支付,非零差价医院补偿款打卡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
  四、近年来的主要做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关系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关系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牢牢把握这一精神,以&ldqu;三严三实&rdqu;要求,认真推进谋划我县新农合工作。
  (一)搭建组织机构,构筑运行平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着力解决&ldqu;有人办、有钱办、按章办&rdqu;的问题,构筑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平台。设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全面组织领导新农合工作;设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设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新农合的管理运作工作;乡镇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乡镇合作医疗相关业务;村级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管员,负责本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补偿公示、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狠抓工作措施,强化基金筹集。农民筹资参合是办好合作医疗的关键步骤,动员农民筹资又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具体工作,为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县抓了&ldqu;四条路&rdqu;。一是抓宣传引路。深入调研,摸清农民群众所思所想所虑,提高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报刊、标语、一封信等多种媒体和手段,让农民掏明白钱,提高农民自愿筹资、主动参加的积极性。二是促领导开路。我县把此项工作作为&ldqu;一把手&rdqu;工程来抓,县政府实施合作医疗责任状签到乡镇,在筹资最关键的时期,可以说一切工作都让位于新农合。三是让干部跑路。为组织农民筹资参合,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进千家万户,道千言万语,进村入户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上门收取参合资金。四是创工作新路。在工作期间,我们一边抓基金运行和制度建设,一边抓方案完善。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努力使程序简化与优化,管理科学与合理,让农民感到方便快捷。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农合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为此,县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基层组织、政策宣传栏、电视网络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简报及各乡镇宣传栏宣传、报道我县新农合的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利用服务、检查、调查,反复宣传。在农民费用补偿过程中,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统筹补偿方案的条款和各项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的各种问题,帮助参合农民真正理解合作医疗政策,了解补偿比例、报销程序。三是通过医疗费用补偿三级公示定期宣传。通过身边的补偿实例,让广大农民真正感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到的实惠,体会到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要求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回头看的指示,我县203年9月启动聘请基层监督员工作,聘请23名基层干部作为新农合行风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新农合行风监督员将对我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及身边发现骗保、套保等方面及时反馈进行监督,积极收集各方面建议和意见,主动归纳并及时反馈,共同促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建立新的医保网络监控系统,推进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就医报销工作。为进一步防控少数医院造假骗保,204年3月在全市率先更换了新农合医保信息系统,启动电子病历,推进二代身份证刷卡,减少造假机率,强化监管手段。同时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报销、减轻现有就诊卡丢失后补卡资金压力、规范门诊统筹管理等工作。
  (六)推进新农合手机短信平台建设,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加强新农合政策宣传。我县204年0月份,通过移动公司搭建新农合和医院信息系统联合平台,利用短信宣传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注意事项,将参合农民补偿信息通过短信反馈给参合患者,进一步发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正由于广泛宣传,这几年我县参合率达到或超过00%,部分城镇居民放弃城镇居民医保,主动参加新农合。
  (七)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再次提高补偿水平。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政策之后党和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惠民工程,这对于减轻参合农民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少广大农民因病致贫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定远县作为全省首批个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局、招标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准备工作。203年9月25日,定远县在全省个试点县中率先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204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理赔870人次,大病补偿金额为7328万元,实际补偿比提高了89%;205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已理赔883人次,打卡发放赔款金额共计86783万元,实际补偿比提高了07%。大病保险对新农合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充分体现了政府体恤百姓的责任,有效避免了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八)新农合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按人头付费。205年4月,定远县作为全省首批5个医联体试点县之一,积极开展县域医联体,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新农合基金对医联体实行按参合人头总额预算包干,即按参合人口数826633,每人按40元包干交县总医院医联体使用。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做好&ldqu;拉大推小&rdqu;,把不该去省城大医院的病人拉回来,把应该到中心卫生院的病人推下去,加快实现&ldqu;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rdqu;的医改目标。
  (九)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外树经办机构形象。我中心本着&ldqu;优质、规范、便捷&rdqu;的宗旨,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发扬团队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ldqu;25&rdqu;管理机制,即&ldqu;一个学习&rdqu;:坚持每周一下午举行一次业务学习。&ldqu;二个服务&rdqu;:做好参合农民一站式全程告知服务和参合农民大额补偿上门服务。&ldqu;五种制度&rdqu;: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主动接待制、电话回访制和定期县、乡、村补偿公示制。制定&ldqu;456&rdqu;工作制度,即&ldqu;四不让&rdqu;: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影响。&ldqu;五不收&rdqu;:复印、盖章、信息修改、办证(慢性病)、查阅(档案)不收费。&ldqu;六严禁&rdqu;: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公务接待需报批;严禁大包大揽为亲朋好友亲自审批、领款;严禁用不文明言语顶、冲、撞服务对象;严禁工作时串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严禁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办私事;严禁工作时炒股、上网聊天或游戏。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带领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2年度,我中心荣获全县&ldqu;为民服务红旗窗口&rdqu;、&ldqu;办事公开示范点&rdqu;、&ldqu;双拥创建模范单位&rdqu;等称号,许忠亚同志评为全县&ldqu;优秀共产党员&rdqu;。203年度,我县被省政府授予&ldqu;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rdqu;称号,许忠亚同志荣获&ldqu;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个人&rdqu;称号,荣获&ldqu;县直所属二级机构及事关民生公共企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rdqu;等称号。204年度,我中心荣获&ldqu;县直所属二级机构及事关民生公共企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良好单位&rdqu;、&ldqu;双拥创建模范单位&rdqu;等称号。205年度,我中心荣获&ldqu;县直所属二级机构及事关民生公共企事业单位目标绩考核优秀单位&rdqu;、&ldqu;双拥创建模范单位&rdqu;、&ldqu;办事公开示范点&rdqu;、&ldqu;204-20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rdqu;等称号。
  五、新农合基金管理情况
  (一)健全控制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坚持&ldqu;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rdqu;的封闭管理方式,严格按照&ldqu;公开、公正、公平&rdqu;和&ldqu;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rdqu;的原则对基金做到&ldqu;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rdqu;,并定期将基金使用情况以简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体系。要求审核环节实行每年轮岗制,对联系和监管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实行年审制,对县外就诊的医药费实行每天轮换制,对审核、复核、批报、登记、兑付的各个环节实行限期办结制,对于基金账户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及支出专户的规范要求,实行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
  (三)规范管理模式,创新支付方式。围绕&ldqu;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减轻负担&rdqu;的要求,在工作中,紧扣与群众直接接触的环节,不断加以改善,在规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一是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在县、乡公立医院住院的,由医院直接垫付补偿款,医院按月与县总医院医共体结算;在县内民营医院住院的,一律全额缴费,补偿款由县总医院医共体统一打入患者粮补卡内。二是确定医联体县外协作医院。为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合理引导群众理性就医,避免患者盲目无序外出就诊,自205年4月,我县确定总医院医共体县外首批5家转诊转院省级协作医院。三是省外公立医院住院补偿有新举措。参合患者在外地务工或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公立医院住院的,补偿办法是按住院总费用自付25%(封顶2万元),剩余部分按45%直接补偿。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只有热情服务,没有人情关照。
  (四)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审查定点医疗机构资质。按照一级医院每年校验,二级医院二年校验的规定,对县内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逐一校验,县纪委第二工作室全程参与监督。经校验合格后,在县政府网站、滁州日报等媒体上公示。205年,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共58家,其中县级公立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27家、县城民营医院9家、乡镇民营医院8家。对上述医疗机构实行&ldqu;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动态管理&rdqu;。
  六、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措施
  (一)建立新农合督查工作常态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实时监控。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县自205年4月开展县域医共体试点,新农合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参合人头总额预算支付等综改革。我中心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将2名工作人员分成4组,对县内75家(含社区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分片包干,每周排班,形成常态,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和深入农户&ldqu;倒查&rdqu;。督查内容主要是新农合HIS系统显示的可疑问题,每周医共体例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县卫计委的要求、信访事件等。
  (二)强化监管力度和措施,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一是乡镇民营医院内科系统住院费用控制在000元以内,县级民营医院内科系统费用控制在500元以内。所有外科手术病人一律参照省卫生厅公布的单病种限价作为浮动基线,严格执行手术等级类别要求,同时上报县总医院医共体备案。费用超出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农合预警药品管理试点工作,对于超出限额以上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医疗机构承担,但参合患者按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享受原有报销待遇。
  (三)进一步规范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按照省物价部门文件要求,对县内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规范加价。一是乡镇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按照差别加价率,即以最小零售包装为单位,实际购进价&l;0元,最高加价率为30%;0元﹤实际购进价≦20元,最高加价率为20%;20元﹤实际购进价≦30元,最高加价率为5%;实际购进价﹥30元,最高加价率为0%,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0元。二是县级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按照顺差加价,即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5%加价率作价销售。
  (四)创新建立五保户住院总额预算管理。针对全县部分医疗机构&ldqu;抢&rdqu;收、&ldqu;抢&rdqu;治五保户,发生&ldqu;小病大治&rdqu;、&ldqu;无病也住&rdqu;,把医院变为养老院现象,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发挥我县基金的最大效益,按照&ldqu;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rdqu;的要求,新农合对全县五保户内科系统疾病住院医药费用支付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我县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实行零差价已多年,收费比较低廉,是五保户首选的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不得收治五保户),因病情需求的,由乡镇卫生院转至县总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门诊统筹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卫基层秘【205】24号)文件精神,强化村卫生室监管措施。具体措施:一是控制新农合基金对村卫生室门诊药品报销的预算额度,以乡镇卫生院为其网络采购的药品总金额为依据,测算基金报销总额。二是核定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人次,以上年度门诊人次为依据,剔除不合理的人次,考虑正常的增长因素,每年度原则上以参合人口人均5人次为封顶。三是进一步规范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同一参合患者普通门诊就诊,每人每天限报一次,只限收一次一般诊疗费。四是进一步规范门诊报销程序。所有门诊统筹实行&ldqu;二代身份证&rdqu;就诊和报销,门诊发票自带费用清单,补偿信息需经患者签字方生效,并留下患者电话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