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关于建筑材料行业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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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ldqu;三打&rdqu;办:

根据《关于对XX镇XX片区制售假(伪劣)建筑材料整治挂牌督办的通知》(增三打办【202】22号)和《增市长纪要【202】0号》文的要求,我分局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整治任务。现将202年6月5日至6月20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广州华宏建材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202年4月28日,我分局&ldqu;华宏&rdqu;案件专案调查小组以该公司生产加工石粉的经营行为涉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阶段,专案调查小组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2次现场检查及拍摄取证,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曹伟民进行了次询问调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锦堂进行了3次询问调查,对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人员进行了次询问调查,并通过电话向广州华宏建材有限公司购买石粉的中间商了解情况,对其中一名中间商的司机进行了次询问调查。同时,分别到X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XX市质监局调取了广州华宏建材有限公司产品的相关经营票据和产品检验报告。通过调查,并形成调查结果:广州华宏(检讨书p)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石粉属核准经营范围内预拌砂浆的一种拌合物,其生产、加工、销售行为不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为准确把握和认定,我分局专门向广州市工商局请示,市局明确答复:广州华宏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石粉的行为,&ldqu;不属于擅自变更经营范围&rdqu;、&ldqu;无需领取许可审批文件&rdqu;,因此,我局拟对广州华宏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行为一案作销案处理。

二、继续开展对建材经营业户的回头查整治工作。采取不定时的抽查和暗访,现场检查和拍照的形式,开展对除华宏公司外7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回头查工作,防止打着合法旗号暗中超范围经营行为发生。本周,我分局整治工作小组抽查了XX片区3户建筑材料经营企业,均证照齐全,未发现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继续加大对建筑材料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6月日,我分局XX工商所立案查处了刘锦志无照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一案,本周,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