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和谐处置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简报

``
   针对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日趋增多的情况,江西省XX市探索创新化解交通事故矛盾举措,实现交通安全事故“快速、主动、高效”处置。2011年以来,妥善处置道路交通事故1319起,没有发生一起因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聚众堵路、拦车等事件。 建立专业调解组织。在市、县两级组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将综治、公安、卫生、民政、交通、消防、法院、检察院、司法、财政、监察、保险和医院等列为成员单位,在交管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镇一级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联动中心,与乡(镇1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下设现场处理、社情摸排、入户安抚、法律服务、纠纷调处等五个工作组。构建起责任清晰、分工合理、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 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在县(市区)交管大队设置信息共享平台,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疑难案件,半小时内就能把主要案情及基本信息通报给所在乡镇、村(居)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开展现场施救,杜绝因现场处理不及时引发的交通堵塞、聚集滋事;乡镇和村(居)委会干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反馈受害人家庭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