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计划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成立散装水泥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局,业务上由市、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双重领导。

(二)强化目标管理

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并实施目标管理,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

(三)加大使用推广力度

加强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到20年底前达到00%。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散装水泥推广模式,鼓励使用预拌混凝土。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单位应使用已备案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单位提供备案依据。

(四)提高专用设施、设备综合配套水平

、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线项目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符合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城市建设规划、土地政策和环保要求,严格控制企业数量和总体规模,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是否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发改、工商、国土、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引导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规范发展,积极支持和规范预拌(干拌)砂浆项目建设,普通预拌(干拌)砂浆规模应在5万吨以上,特种(干拌)砂浆规模应在3万吨以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旋窑水泥。

2、加强适合农村特点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运、储、用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五)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支持符合规定要求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干拌)砂浆项目建设。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实行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备案名录。

2、水泥生产、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财政部门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受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委托,负责我县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并按规定上解市级财政部门。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资金清算。

3、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凭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和交管部门联合发放的专用通行证在县区禁行范围内通行。同时严格查处向&ldqu;禁现&rdqu;范围内工地运送水泥、砂石的货运车辆。用量大且集中的大型混凝土浇注工程,需要交管部门协调组织交通指挥的,应事先报告,交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4、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核定纳入县行政审批中心统一管理,确保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5、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质量管理,会同县发改等部门对生产和使用不具备规定生产条件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进行查处,创造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

6、发展改革局应会同建设、环保等部门加强&ldqu;禁现&rdqu;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县供电局、供水公司要积极配合查处,在接到发展改革局协查函后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把发展散装水泥、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等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围,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社会各界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现实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形成发展散装水泥的良好氛围。


以上这篇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