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输送管线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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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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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按照&ldqu;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dqu;的方针,严格落实&ldqu;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rdqu;的责任,对全县范围内燃气输送管线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隐患,彻底解决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改善运行环境,全方位夯实制度、培训、管理、设备、现场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致力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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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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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选址、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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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线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工程设计规范、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对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并采取了相关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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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管网是否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公路、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等有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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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道管网是否与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交叉以及民用管线封闭空间内是否存在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经过的封闭空间是否设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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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情况不明或改变线路但风险不明的管道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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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线质量及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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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是否经过检测检验合格,是否办理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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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和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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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故障下的安全保障设施和备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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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有难以发现隐患的屏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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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情况是否报告相关部门,是否得到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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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现第三方涉及危害管道运行安全的活动、企业无法协调处置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审批及协调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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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道上是否装有打孔盗气阀门等破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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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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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对输气生产设备、设施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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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照《埋地钢质管道外防腐层修复技术规范》和《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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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维护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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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巡护制度,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是否在管道沿线特定区域范围内建立维抢修队伍或配备专门人员,配备维抢修车辆、设备和机具,合理储备管道抢修物资。对自身能力不足的,是否通过协议方式委托相应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队伍进行管道维抢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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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道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对发现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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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管道是否及时进行了更新、改造或停止使用,停用的管道是否档案完整并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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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制定了检维修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监测,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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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道管网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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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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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获得规划许可,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安装,是否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天然气管道有关规定办理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各类管道竣工测量图是否经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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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所有管道、线路按规定进行了安全预评价、现状评价、竣工验收,是否取得相关许可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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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相关部门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管道规划、项目核准、评价评估、竣工验收、竣工测量图备案等环节进行把关,审查是否到位,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管网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安全设施&ldqu;三同时&rdqu;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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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建立了规划、建设部门在设计、施工各类工程前与管道企业之间的沟通会商机制,是否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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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定期组织专家对管道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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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是否进行了风险辨识,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管道安全风险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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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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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应急预案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与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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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了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了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抢险作业时是否制定了具体方案,作业前是否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了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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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管道事故时,应急预案启动是否及时,并设置警戒,按照规定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积极组织有序疏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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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事故后,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处置有序、有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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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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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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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和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及时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整改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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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建立和落实了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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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穿、跨越公共区域的管道是否进行了普查并建立管道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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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建成了统一、完整的管道分布图,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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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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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自纠阶段(203年2月25日&dsh;204年月20日)。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排查治理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其他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县政府报告,抓紧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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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导检查阶段(204年月2日&dsh;204年2月0日)。在专项排查治理期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相关部门、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实行&ldqu;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督办&rdqu;,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要采取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深查隐蔽致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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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隐患整改阶段(204年2月日&dsh;204年3月3日)。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档案,实行闭环管理,全面实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问题严重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不能整改必须搬迁的要立即搬迁,不能搬迁的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并逐级上报。要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加大管道安全防护距离和占压清理力度。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管道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要限期拆除;对在管道防护距离内已建成的人口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要根据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搬迁、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需要已建成的管道改建、搬迁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要积极与管道企业协商解决。有关部门要对需要搬迁、关闭的企业提供便利,支持企业做好工作。对无力解决困难和问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为其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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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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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燃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城乡规划局负责重点排查规划、选址问题;县发改局负责重点排查项目核准、管道占压等方面的问题;县住建局负责城镇建成区内燃气管网的排查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检查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排查沿线非法侵占管道用地情况,确定非法侵占管道用地面积以及建(构)筑物数量;县安监局负责安全设施&ldqu;三同时&rdqu;和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在管道管网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安全监管及时有效。同时,要将此次专项排查治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4年4月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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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工作调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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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工作重点,搞好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检查内容,仔细排查各类隐患,重点检查薄弱环节、工作盲区以及死角死面,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要针对冬季特点,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雾、防滑、防裂和防渗漏、防碰撞等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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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住典型事例,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问责。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要把隐患作为事故对待,依法依规处理;对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没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的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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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搞好政策引导,构建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管道管网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应急救援联动等机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理顺管道管网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各企业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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