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品质量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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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安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出发点,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整合资源,扶优扶强,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开展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制售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制假制劣窝点,坚决关停无证无照等相关手续不全的生产加工企业及摊点,加快小规模企业整合重组步伐,努力实现&ldqu;规范一批、办证一批、取缔一批&rdqu;的目标。

、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生产加工企业都取得合法生产资质,区域内同类产品所有企业均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2、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2号)文件要求,区域内没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没有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要求的生产行为。

3、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无规模性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质量故意违法行为基本杜绝,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的质量安全问题。

4、省、市级监督抽查区域内产品质量合格率平均稳定在85%以上。

三、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食品(主要是肉制品、糖果、饮料、白酒、淀粉、小米、牛羊下水、腌菜、面粉)、食品添加剂、人造板、絮棉制品、化肥、水泥、危险化学品、洗涤用品等8类产品。

2、重点单位。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无证、无照等相关手续不全的企业及摊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

3、重点区域。张家庄镇东蒲城肉制品园区;增村镇杨马村、东桥寨肉制品园区;南营镇杨家寨糖果园区、马庄小米市场;九门乡九门村牛羊下水;南董镇四公人造板;岗上镇大同人造板;廉州镇北营絮棉制品。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20年3月)。针对确定的8类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职能,对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生产、销售企业(包括生产、销售点)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了解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行动(20年4月--5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整治,毫不手软地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部分合法但规模较小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对整合无望且不能取得各种合法资质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对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包括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采水许可证、3C认证、汽车目录产品等)、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对各种手续不全、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对制假售假窝点坚决铲除,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并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已售出的产品。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第三阶段:巩固行动成果(20年6月)。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整治行动认真进行&ldqu;回头看&rdqu;,对关停取缔的违法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反弹。同时,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详细的书面总结材料,6月20日前报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556490)。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藁城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整治行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在市质监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推进责任落实。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保护主义倾向,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各乡镇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本区域整治行动负总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企业,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采取断电、断水、拆除设备等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彻底关停无证无照等手续不全企业,整合重组规模较小的企业。加大对关停取缔企业的监管力度,防止反弹。质监局,对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不能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注销、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予以关停取缔。充分利用部门技术优势,及时全面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工商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生产资质的企业,坚决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予以关停取缔。发改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予相关资质的审批。卫生局、食药监局,对流入餐饮业的违法食品和涉及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环保局,对不具备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环保许可。供电局,对应予关停取缔的企业,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公安局,严厉打击无理阻挠、干涉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检查的违法行为,对涉及犯罪的企业或个人,坚决严惩不贷。财政局,做好财政保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监察局,全程跟踪监督,坚决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考核办,对各单位整治行动的成效进行量化评比,列入政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整治工作督查制度,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建立产品质量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扎实成效。通过整治,努力实现整治目标的&ldqu;四到位&rdqu;,即&ldqu;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各部门配合到位,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到位&rdqu;。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舆论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典型案件等形式,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产品的社会危害,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全方位正面宣传质量整治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追求、人人关心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开展产品质量整治工作期间,实施信息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职联络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周报表(表格附后)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3月30日前,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和调查整理后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格责任追究。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与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签订《整治目标责任状》,将质量状况和质量安全情况列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以及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渎职、失职行为,严肃予以查处;对整治工作完成后,仍存在非法企业或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乡镇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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