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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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bsp;&bsp;一、指导思想

&bsp;&bsp;&bsp;以党十八大精神和&ldqu;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rdqu;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会议精神,树立&ldqu;实事求是、扎实认真、化解矛盾&rdqu;的工作理念,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圆满完成。

&bsp;&bsp;二、工作目标

&bsp;&bsp;&bsp;在203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工作。

&bsp;&bsp;&bsp;三、组织领导

&bsp;&bsp;&bsp;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朱龙江任顾问,镇长汪长江任组长,由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宣统委员邱发刚、武装部长副镇长张春景、组织部长蒋迪、国土所所长李向华任副组长,沈平、徐良军、何溢东、黎斯海、黎峰盛、魏玉平、甘科慧、尹世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国土所,由李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bsp;&bsp;&bsp;四、工作职责

&bsp;(一)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民群众的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

2、按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处相关土地权属争议。

3、积极配合技术承担单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后勤便利。

4、组织辖区内村组积极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确保村组认真履行土地登记申请、推选指界代表、实地代表、权属争议处理、调查结果签字盖章确认等职责。

5、监督各村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村确权工作限定时间,确保各村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

&bsp;(二)村、组干部工作职责

、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的食宿。

2、组织各村民小组选举指界代表。

3、组织安排各村民小组与技术人员确权工作日程,确保技术人员每天能饱和、有效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土地确权任务。

4、在实地指界过程中,村干必须到场如遇到争议的在职权范围内及时进行调解处理。不能处理的暂时搁置处理。上报镇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确保不出现大的纠纷事件、集体上访事件。

&bsp;&bsp;(三)驻村干部及国土资源所人员职责

、发放、收集指界资料:专人定点负责按每个村的小组数量发放指界通知书、指界人身份证明、指界人委托书。督促村委会、各小组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

&bsp;&bsp;2、安排工作路线:在技术人员完成一个村转入下一个村开展权属调查时,专人定点负责及时通知、联系村委会,督促村委会安排好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及各个小组指界日程的安排。

&bsp;&bsp;&bsp;3、监督调查工作:专人定点负责监督整个调查工作的过程,确保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规程开展权属调查,确保指界人身份合法,确保指界过程公正。作为权属调查工作的监督人员、参与人员,在工作底图、地籍调查表上签字。

4、矛盾纠纷的处理:必须到指界现场并加强与镇政府的联系,对权属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处理调解,确保不出现大的纠纷事件、集体上访事件。

&bsp;&bsp;5、权属资料的签字盖章:根据技术人员编制的权属资料,专人定点负责到各个村组签字盖章。同时收集前期发放的指界资料,检查各类资料的签章情况,确保不代签、乱签、漏签。

&bsp;&bsp;&bsp;6、权属调查结果的检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对技术单位的内外业成果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督促技术单位整改。

&bsp;&bsp;&bsp;五、工作步骤

&bsp;&bsp;&bsp;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bsp;(一)指界人的确定(镇、村负责)

农民集体经济小组的指界人由农民集体经济小组依法产生,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由镇政府审定,在5月3日前确定。

&bsp;(二)指界通知

技术队伍进驻村组调查前,驻村干部负责联系该村各小组指界人按时到现场指界。指界通知书在指界时由技术员送达和指导填写。

&bsp;&bsp;(三)权限界线调查

、技术人员的食宿安排(由镇、村负责协调)。

2、送达指界通知书(技术指导员现场填写)。

3、指界人实地指界、认界。技术员按现场指界结果在工作底图上做好标绘,指界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按手印。

4、内业整理。绘制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撰写文字说明,制作宗地图,做好作业过程自检、互检(技术员完成)。

5、公示。将确权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有异议,应在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由申请人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经公示5天后,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由镇、村负责)。

6、权属界线协议书(权属界线协议书附图和文字说明两部分)签字盖章(由镇、村负责)。

7、以农民集体经济小组为单位,按宗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由镇、村负责)。

&bsp;&bsp;(四)地籍调查表(技术员完成)

&bsp;&bsp;&bsp;六、工作要求

&bsp;&bsp;(一)这项工作关系到各村组的切身利益,各村组必须认真推选指界人,各村村干、指界人必须到场并要实事求是,不得乱指界,如乱指界,造成的后果自负。

&bsp;&bsp;(二)驻村干部必须按工作责任到岗到位,不到岗到位的按镇政府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bsp;&bsp;(三)凡原有纠纷的土地,如能及时调解的调解后指界,不能调解的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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