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罗洪乡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在月上旬之前要保质保量完成县下达给我乡的6项为民办实事任务,确保进入全县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罗洪乡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政&bsp;委:贺海飞

组&bsp;长:覃志华&bsp;

副组长:黎勇军&bsp;黄雪花(常务)

成&bsp;员:谭&bsp;金&bsp;孙尚荣&bsp;张代龙&bsp;钱&bsp;琦&bsp;曾赞平

周后岳&bsp;周爱科&bsp;肖时宝&bsp;袁志峰&bsp;黄启涛

谭禹贤&bsp;周伟成&bsp;周同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爱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为民办实事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确保各自所负责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各责任领导在每月23日之前将所负责的为民办实事任务进度报党政办。党政办综合汇总后,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及时报送至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各责任领导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次罚款50元。

3及时报送相关通讯报道。每一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在0月底之前必须报送一篇以上正面报道给党政办,党政办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报道到县人社局,全年上报市级以上党报党刊被采用的报道不少于2篇,每少报送一篇报道罚款20元。

4及时总结,加强后续管理。对已办实事项目,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组织&ldqu;回头看&rdqu;,及时总结经验。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工作方法,既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巩固和完善,又要在全乡范围内推广。

四、奖惩措施

为民办事工作实行风险抵押制度。即班子会成员每人交风险抵押金600元,在月底之前,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县考核验收的,按风险抵押金﹕进行奖励,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按风险抵押金﹕进行处罚,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bsp;以上这篇隆回县罗洪乡20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