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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的规定,区政协党支部任期届满,应予换届。现制定换届方案如下: 1、3月30日,召开支委会,一是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区直机关工委呈报请示。二是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2、4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一是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二是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三是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宣布当选人名单。 3、4月18日,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一是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二是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 三是向区直机关工委报送选举结果。 2014年3月29日 选举大会程序 一、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投票选举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