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环境保护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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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一)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成立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调查工作。

(二)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依实际情况会同发改、经(工)信、统计等有关部门成立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对调查工作的实施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和指导。

(二)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调查资金,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对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根据各县市、区的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制全市环保产业调查报告、技术报告并上报至全省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县市、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制订调查实施方案;建立调查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宣传;开展清查,确定被调查单位的名单;指导被调查单位填报数据;进行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及数据上报;妥善保管与使用调查资料;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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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时间

调查时期为204年月日至2月3日。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从业人员、出口情况等。

四、进度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部署与培训、调查实施、形成结果与总结发布共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与培训(204年月)

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调查工作机构的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调查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技术路线、调查方法、各类调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调查软件的使用、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库的管理和调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二)调查实施(204月-204年2月)

形成被调查单位名录

各县市、区调查工作机构依据本方案要求,依据&ldqu;属地原则&rdqu;,对本辖区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的全部调查对象实施清查,结合本地环保、统计、发改(经贸)、建设、经信、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各项管理工作中掌握的相关名录库,建立被调查单位名录。

2全面实施调查,组织基层填报

各县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开展直接面对被调查单位的基层组织填报工作。对本辖区进入调查名录的单位进行培训,指导被调查单位通过调查专用软件系统离线填报数据及在线上报数据,及时解决和反馈被调查单位在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调查专用软件系统下载网址:http://425062

3数据的分级审核、汇总与管理

各县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建立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对调查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和汇总,于204年月20日前将调查数据上报株洲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层调查工作机构妥善保管被调查单位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不作为对被调查单位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4抽查核查与数据评估

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调查工作进度及数据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开展调度及检查。

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各县市、区依据评估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必要时须重新组织填报。

(三)形成成果与总结(204年4月-204年5月)

各县市、区按照附件3所列大纲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上报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4年3月30日前)。

2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的调查报告和技术报告编制全市环保产业调查报告、技术报告上报至全省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4年4月5日前)

五、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的调查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数据逐级审核上报机制。各县市、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对本地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bsp;

(一)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各级调查机构均建立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基层单位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负责,受表部门对本级数据质量负责。调查中重点对培训、清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等各环节设立专人负责的岗位,按照调查工作的统一技术要求对关键环节实施质量控制和检查。

(二)数据逐级审核上报机制:各级调查机构按照调查的统一技术要求,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数据,应形成审核意见,并逐级返回至基层调查工作机构,要求被调查单位重新填报。

六、本方案由全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