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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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促进各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一)范围: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时间:2017年4月初-9月底。  三、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为检查各单位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巡视组对市(州)、县(市、区)巡视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财行一发〔2016〕18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综发〔2016〕6号)贯彻执行情况。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并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检查下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是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