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诚信创建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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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工作思路,以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经营者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用3&dsh;5年的时间,创建&ldqu;价格诚信xx&rdqu;。切实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树立良好的诚信经营风尚,建立公开透明、公平交易的市场价格秩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晖同志担任,县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财政局、食药监局、招投标局、电视台、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年月至4月)
、发布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公告,公布价格诚信建设主要内容,发动企业广泛参与。
2、在各新闻媒体发布&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评选活动公告,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和帮助各单位积极参与活动。
3、组织对各行各业明码标价等价格诚信情况进行巡查,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4、组织学习《价格诚信读本》,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增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加强价格自律。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年5月至20x年2月)
、进一步完善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已经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业和单位,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建立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诚信单位评审制度、诚信单位公布和评估制度、诚信单位监督制度、诚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窗口单位&ldqu;明码标价一条街&rdqu;、&ldqu;明码实价企业&rdqu;等活动,大力倡导和推进明码实价工作。
2、树立诚信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开业经营2年以上、直接面对消费者且有价费行为的企事业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及&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评选活动。通过领导小组参评、同行互评、经营者自评、消费者测评、媒介监评等方式评选出&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和&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对价格诚信创建成效明显的经营者广泛宣传,树立诚信典型。对价格不诚信的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打击。
3、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分行业建立价格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真实记录经营者价格诚信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社会信用体系。&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机构代码年检、价格收费年检、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评选、银行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加分;凡存在价格失信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重点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年月至2月)
、开展&ldqu;回头看&rdqu;活动。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开展好的予以表彰,对执行不到位的责成整改。对获评的&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及&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进行回头看,加强跟踪检查。
2、完善价格诚信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目的
(一)通过网上&ldqu;晒价&rdqu;,创新明码标价方式。开展价费公示进万家、医疗服务价格&ldqu;三统一&rdqu;等活动,提升经营者价格诚信理念,促进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的过渡。
(二)通过健全社会监督网络体系,保障&ldqu;价格诚信xx&rdqu;的建设。通过聘请物价监督员、加大农村价格监督站的建设、邀请广大媒体进行物价监督等方式健全物价监督体系。
(三)通过严厉打击各种价格失信行为,对价格欺诈、扰乱价费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进一步优化价格诚信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导向,切实维护经济秩序,保护群众利益。
(四)通过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定期公布&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名单,有效地开展信用平台对接,促进全社会价格诚信行为。
五、职责分工
物价局:负责牵头组织&ldqu;价格诚信xx&rdqu;工作的开展,重点负责出台工作方案,开展&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及&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评选活动,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实施对社会信用体系对接等活动,协调&ldqu;价格诚信xx&rdqu;创建成果在各相关部门的运用。
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宣传与发动工作。
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行业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人民银行:负责将价格诚信状况纳入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引导各商业银行对&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和&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实行优先借贷,在银行利率等方面给予扶持。
工商局:负责市场范围内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规范市场内的交易行为,协调价格部门做好各大专业市场及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质监局:负责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及生产经营领域计量器皿的监督检查,利用部门职责积极推动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财政局:负责在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对&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和&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给予政策倾斜。
招投标局:负责在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和&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电视台:负责创建&ldqu;价格诚信xx&rdqu;活动的宣传报道以及活动播放广播公益广告片。
以上各单位凡开展系统性、行业性的评优评先活动,给予&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和&ldqu;价格诚信创建示范单位&rdqu;优惠加分,并作为信用考核的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市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价格收费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狠抓工作落实,将创建价格诚信单位作为当前自身健全的重要目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价格诚信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倡导人人讲诚信、时时讲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风尚,为全面推进&ldqu;价格诚信xx&rdqu;奠定思想基础。
(三)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标本兼治、疏导结合、多措共举的方针,紧紧围绕价格诚信这一目标,采取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警示处罚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价格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以点带面,调动涉价涉费单位加强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开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四)突出重点,注重质量。严格价格诚信建设的工作标准,不断提高价格诚信建设的水平,真正把价格信誉好的涉价涉费单位评为&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对已评为的&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两年,每年考核一次或不定期抽查。考核或抽查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称号,两年内不得参加&ldqu;价格诚信单位&rdqu;评比活动。
(五)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物价局要加强与财政、招投标、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调,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积极性,通过行业内部自律、完善管理,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合理的价格,营造信守承诺、诚信兴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