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工作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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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扩大内需新建廉租住房和省政府8件实事以及省财政厅、住建厅湘财综指[20x]2号《关于下达200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为保障民生所下达的续建廉租住房768套,中央扩大内需预算内专项补助460万元和423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住房保障政策为总揽,以省财政厅、住建厅[20x]2号文件为准绳,以提升城市品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改善和提高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水平为目的,努力做到&ldqu;住者有其屋&rdqu;,使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应保尽保的政策真真切切地落到实处。
二、年度保障任务:
、续建廉租住房768套;
2、完成租赁住房补贴600户;
3、收购旧有公房6300平方米,50套;
4、改造廉租住房25823平方米347套;
5、城市棚户区改造50户。
三、资金使用分配
(一)、续建资金:
续建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768套,总投资543万元(含基础设施878万元),其中:中央扩大内需预算内专项补助4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683万元。
、幸福家园:528套,总投资4308万元,中央补助08万元,地方3290万元。
2、金星:240套,总投资835万元,中央补助442万元,地方393万元。
(二)补助资金: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44万元。
600户&ts;3人/户&ts;2月&ts;25元/月人=44万元
2、收购旧有公房:782万元。
6300㎡&ts;480元/㎡=782万元
3、改造廉租住房:497万元。
25823㎡&ts;92元/㎡=497万元
上述项合计:423万元。
四、租赁住房补贴名额分配
按照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对原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关区400户,米江茶场00户,利民办事处00户保障对象仍然继续予以保留,考虑到城关区的保障面,拟对汉背原800户保障对象核减300户,改为500户,再在去年400户的基础上增加200户的保障对象全部用于城关6个社区,使城关区的总保障对象增加到800户,20x年全县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对象共600户。
五、收购旧有公房:
收购原锴隆公司在辉山建的5栋,50套,6300平方米的房产,收购后加以改造和维修,作为廉租住房,用于湘东铁矿改制下岗职工租赁居住,其收购资金概算为782万元。
六、改造廉租住房:
(一)改造任务:347户,25823平方米
、辉山收购房:50户,6300平方米
2、直管公房四合院:7户,755平方米
3、直管公房建设路口:23户,564平方米
4、直管公房知识分子大楼:30户,200平方米
5、直管公房屯下、三角坪、县委会、城西农贸市场紫微街二、三栋,高级售货亭:03户,3945平方米
6、汉背大庆一幢:2户,630㎡
7、利民一幢:2户,69㎡
(二)改造项目
、辉山:安装门窗,电线、通讯线路检修,部分外墙贴瓷砖,室内自来水管架设。
2、四合院:电线、通信线路改造,水电分户,给排水,排污沟改造、加层。
3、建设路口:电线通讯线路改造,给排水,排污沟改造、加层。
4、知识分子大楼:给排水,排污管道改造更新,进口路面水泥硬化。
5、屯下、县委会、城西农贸市场、高级售货亭:水电表分户。
6、紫微路二、三幢,外墙粉刷,路面水泥硬化。
7、县委会门口外墙粉刷。
8、汉背、利民2幢,外墙粉刷、屋顶防渗。
(三)改造资金概算:
、辉山:6300㎡&ts;03元/㎡=69万元
2、四合院:275㎡&ts;600元/㎡=76万元
3、建设路口:564㎡&ts;600元/㎡=94万元
4、知识分子大楼:200㎡&ts;50元/㎡=30万元
5、屯下、县委会、城西农贸市场、高级售货亭:万元
水:44户&ts;650元/户=726万元
电:44户&ts;720元/户=368万元
6、紫微路二、三幢外墙粉刷:305㎡&ts;200元/㎡=6222万元
7、县委会门口外墙粉刷:750㎡&ts;200元/㎡=35万元。
8、汉背、利民2幢外墙粉刷:249㎡&ts;60元/㎡=20万元
合计:497万元。
七、棚户区改造:
以朝阳街拆迁新建为主要任务,全长487米,宽56米,总建设用地078万元平方米,总投资4300万元。需拆除私有房屋68幢,公有房屋69户。
八、实施步骤:
(一)租赁补贴:
、7月上旬召开城关各社区书记和低保员会议,培训住房保障业务,落实分配名额。
2、7月中旬至9月底前,各社区收集上报保障对象名单和资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对户进行走访。
3、0月底前公示保障对象名单,领取保障凭证。
4、月底前发放租赁补助,做好迎检准备。
(二)、收购旧有公房:
、7月中旬前向县政府报告。
2、7月下旬至0月底前,清算评估拟收购物的资产值。
3、月上旬签订收购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4、月中旬至2月上旬,改造收购房。
5、2月底前,安排入住,签订租赁合同。
(三)、公房改造:
、7月底前,确定改造对象和改造项目。
2、8月底前,做好改造预算报财政局。
3、9月至2月中旬改造施工完毕。
4、2月底前,做好迎检资料,改造现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