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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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土地出让金征收秩序,强化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财税征管,打击违法建设,保护房地产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房地产行业公平、有序、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财税收入缴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财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小中任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何文龙、县政府调研员范正义、县公安局政委龙永红、县监察局局长刘峥、县地税局局长刘正强任副组长,县国税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住建局、财政局、招投标局、公安局、监察局、督查局、云阳街道办事处、下东街道办事处、思聪街道办事处、洣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由范正义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宁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郭建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清查摸底组、财税征管组、执法保障组。
二、检查年限、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年限:20xx年至20x年。但经查发现有逃避缴纳税款和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可以向以前年度无限期追查。
(二)检查对象: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个人开发、销售、转让的房产和土地项目;城区红线范围内安置房、廉租房、小产权房项目。
(三)检查内容:涉及房地产、建筑安装项目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由地税局代征的相关规费的申报和缴纳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前):召开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人动员大会,开展行业税收、土地出让金政策辅导,组织各企业、个人进行自查自纠。
(二)检查清收阶段(6月30日前):县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住建局、招投标局和4个街道办事处向财税征管组提供各自管理的相关信息和底册。财税征管组根据提供的各项资料,对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纳税,土地出让金缴纳以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缴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于资料不全、项目税收不清以及纳税人不积极提供资料的,要对项目进行实地测量及调查走访,了解房地产开发销售、土地权属、建筑安装等情况,详实收集房地产、建筑安装各环节应税及应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及时调查取证,力争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下一步重点检查或评估提供有力支撑。财税征管组摸清各纳税人欠税费底子后,要制定清缴计划,逐户清理。清查摸底组对房地产企业和个人是否存在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现象,是否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以及其他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的问题。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土地出让金以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的纳税人,根据现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30日前):专项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在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和纳税评估。对不按规定缴纳财税收入的企业和个人,责令其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对于限期内未缴纳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缴纳税款、土地出让金,涉案金额较高涉嫌犯罪的纳税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党员干部拒不纳税及土地出让金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给予处理。
四、各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建宁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督查局、监察局、财政局
工作职责:、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做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了解掌握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3、对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工作积极、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二)清查摸底组
组长:郭建林
成员单位:县房产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招投标局、云阳街道办事处、下东街道办事处、洣江街道办事处、思聪街道办事处
工作职责:、提供办理房产证信息清册、房地产开发商销售(预售)房屋的合同备案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2、提供《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办证情况;3、提供土地出让、转让信息;4、提供建筑业《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竣工、验收报告等信息资料;5、提供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投标信息;6、提供个人开发、销售、转让的房产和土地项目情况;7、提供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缴纳情况;8、负责对以上情况摸底造册。
(三)财税征管组
组长:刘正强
成员单位:县地税局、国税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工作职责:、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做好税法和土地出让和使用政策的宣传工作;2、辅导清查对象搞好自查申报;3、评审重点稽查户数;4、重点稽查和纳税评估;5、组织专项检查财税收入的征收、入库;6、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整改、总结、汇报
(四)执法保障组
组长:刘金平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监察局、督查局
工作职责:、对涉税及土地出让金移交案件及时受理,并立案侦察;2、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3、涉及党员干部拒不纳税及土地出让金的,依纪依规给予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关系城市建设,关系经济发展,关系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统一领导,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责任层层分解(详见附件),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和土地出让金征收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做好涉税信息沟通、比对工作。
(三)把握分寸,统一标准。一要理顺思路,先摸好底后再进行清查;二要分清主次,对正规房地产企业要抓大问题,小问题登记好台帐后,适当放后处理;三要突出重点,清查重点要放在安置房、廉租房、小产权房,个人开发、销售、转让的房产和土地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