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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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x〕355号)、《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株经信发〔20x〕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李鹏程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刘秋发、经信局局长胡彬文任副组长,县经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商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信局副局长谭绍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期间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时间从20x年8月28日至20x年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一)对全县汽车改装市场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
(二)凡是非法违法改装运输车辆的非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要立即依法取缔,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车辆的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要立即进行整改,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对已经非法违法改装的运输车辆,要彻底追查车辆去向,发现非法违法改装的运输车辆一律依法查扣,依法处置。
四、职责分工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
公安局负责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妨碍执行公务行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打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分子。
交警大队负责上路查扣非法违法改装车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工商局负责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车辆企业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车辆维修改装市场的排查摸底,对非法违法改装运输车辆的汽修企业撤销其经营许可。
质监局负责对涉嫌非法违法改装运输车辆的行为和事实进行鉴定。
安监局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成员单位打击辖区内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
五、检查方式
各职能部门主要采取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要按照&ldqu;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rdqu;的工作方法,开展突然袭击式的集中打击整治行动。
六、整改措施
(一)认真整改。各成员单位要对检查和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一登记在册,列出清单,对查处的问题实行&ldqu;零容忍&rdqu;,及时分析研究,交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预案、整改责任。
(二)挂牌督办。安监局要督办督查非法违法改装行为责任主体的整改工作,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的,要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对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ldqu;四不放过&rdqu;原则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从严处理。专项行动实行&ldqu;四个一律&rdqu;:非法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查扣;非法违法改装窝点一律依法取消;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拘留;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依纪问责。
请各职能部门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其他相关资料于0月5日前,报县打击运输车辆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