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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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年XX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做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ldqu;回头看&rdqu;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坚持&ldqu;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rdqu;的要求,着力推进XX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ldqu;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dqu;;继续深化&ldqu;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rdqu;,着力加大执纪监督、效能督察、办信查案、源头预防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探索构建&ldqu;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dqu;的有效机制,更加有效地推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XX深度推进&ldqu;北优南拓、双轮驱动&rdqu;发展战略,加快&ldqu;宜居、宜商、宜业&rdqu;的现代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做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大构建惩防体系力度
  严格落实《中共闵行区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变的体系防线、思想防线、制度防线。
  、全面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dsh;207年工作规划》和上海市、闵行区实施办法,按照镇党委205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好205年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分工和部门分工。
  2、制定和落实《中共闵行区XX镇党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3、学习和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ldqu;四风&rdqu;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强化对权力岗位、风险岗位和基层&ldqu;一把手&rdqu;的教育监督制约工作。纪检、组织、宣传、妇联、团委、司法等部门,要分层分类开展党纪党规和政纪法纪教育,建立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青年骨干认真学习和自觉自律。注重发挥XX大镇区域优势,运用社区报、党务公开网、XX门户网、公益广告栏(屏)等载体,推进社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和有效性。
  4、总工会、党群办、政府办、民政等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等各领域的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镇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整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的日常监管,继续巩固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工作,以XX城投公司为试点,运用项目化推进方式,建立完善工程监理签证、工程量确认、审价投资监理审核、项目主管审核、工程建设责任人审核等五项制度,努力探索&ldqu;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rdqu;的体制机制。
  6、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拟提任的科级干部在廉政审核、廉政谈话、廉政和法律知识考试及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方面把好关,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7、有关职能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中标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限额以上的外包服务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集体&ldqu;三资&rdqu;未按程序进入区、镇管理平台;违章建筑动迁补偿标准控制等问题,要研究制定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消除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和隐患。
  8、巩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委公务卡消费制度改革成果,严控&ldqu;三公经费&rdqu;使用范围和额度,确保财政性资金科学、合理、合规使用。
  9、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深化村和镇属公司&ldqu;三重一大&rdqu;事项集体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0、关注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反映突出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强对陇西村、华一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华良、振南公司进一步深化改制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人口调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线索处置和教育整改工作,及时将典型性、苗头性的群众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党员领导干部因安全责任履职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故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
  严格落实《中共闵行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制定印发《中共闵行区XX镇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努力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深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教育党员干部主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之又严地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肃纠正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解决党员干部的&ldqu;思想动力&rdqu;问题。
  2、持之以恒抓好&ldqu;四风&rdqu;问题日常监督,加大对违反公务卡使用和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执行好月度统计、月度上报制度,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切实转变作风,解决工作作风中的&ldqu;推诿扯皮&rdqu;问题。
  3、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重点监督,严格执行《XX镇镇管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重点对大联动平台、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追究问责,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攻坚克难的&ldqu;执行力&rdqu;问题。
  4、建立以镇人大、纪委、&ldqu;两代表一委员&rdqu;及文明办、审计、经管、财政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确实保障市、区和镇三级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落到实处,解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ldqu;活力&rdqu;问题。
  5、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加强自身监督,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落实&ldqu;一岗双责&rdqu;意识。深化纪委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有效监督提醒,强化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党委负起主体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ldqu;一把手&rdqu;的率先垂范问题。
  6、坚持对党委重要议题、&ldqu;三重一大&rdqu;决策和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有效监督,重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完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解决&ldqu;权力公开&rdqu;的问题。
  7、做好居(村)委换届选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风清气正,解决少数干部拉票贿选带来的&ldqu;为官不为&rdqu;的问题。
  三、突出治标深化治本,加大办信查案惩处力度
  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反,认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信访办理工作,完善信访登记、分析研判、线索排摸、提醒谈话等制度,做到有群众举报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要认真核实,不断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水平。
  2、重视信访监督作用,适时分析检控件中信访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对策。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3、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优秀年轻干部到镇纪委挂职锻炼途径,充实整合办案力量,增强办案力度。坚持&ldqu;老虎&rdqu;&ldqu;苍蝇&rdqu;一起打的理念,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4、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督促纠正机关、企事业单位多占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集体&ldqu;三资&rdqu;管理和资金存储不规范、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等问题,严肃查处问题背后存在的不正之风。
  5、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办案措施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推进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6、坚持&ldqu;一案两报告&rdqu;制度,积极探索&ldqu;一案三查&rdqu;制度,创新办信查案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剖析案发原因,做好堵漏建制工作,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切实做到执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三转提升素质,加大反腐队伍建设力度
  加强反腐队伍自身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永恒的主题,要继续坚持&ldqu;三转&rdqu;,努力打造自身过硬、敢于碰硬的纪检监察&ldqu;铁军&rdqu;,有理有力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防止纪检干部队伍&ldqu;灯下黑&rdqu;。
  一是自我净化,带头转作风。镇纪委班子成员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按照转变&ldqu;四风&rdqu;要求,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是自我完善,主动转职能、转方式。改变过多参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ldqu;既做运动员又当教练员还当裁判员&rdqu;等职责越位错位问题,回归纪检监察本职,监督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改变参加领导小组多、工作会议多,以参与代替监督的做法,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强化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
  三是自我提升,全面提能力提素质。要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积极参加区纪委分层分类开展的&ldqu;清风大讲堂&rdqu;、纪检干部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问责专业能力,对全镇30多名纪检干部开展军训、业务能力培训,举办辅导报告,通过正风肃纪和专业训练使纪检干部自身能更好地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