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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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吸取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县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县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县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组织机构成立  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消防大队下设办公室,由王林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安监、住建、国土、规划、人社、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纺织、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