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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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切实加强全县各级党政在做决策、出对策、上项目、搞改革中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各负其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依法评估。评估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因地制宜,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决策。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工作,逐步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所涉及群体的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