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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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3号通知、40号意见等政策法规要求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充分履行安监部门法定职责,依法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及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特制定2014年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降低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为目标,根据县安委会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职能作用,抓好调度统筹、督查督办和政策研究等工作,从强化统筹协调入手,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履行安监部门对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法定职责,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原则,对乡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教育、电力、食品药品、水利、旅游、特种设备、农机等行业,加大安全生产宏观把握、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的力度,全方位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