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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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对外形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结合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及主次干道。重点是xx大道,xx路,xx路,xx路,xx路,高速公路北出站口及周边区域。  二、目标任务  镇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镇容镇貌,建立专职(管理、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处置体系。  三、整治标准  硬化:  1、对镇区内路段非机动车道进行硬化。  2、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对主次干道交叉路口,背街小巷进行硬化。  绿化:  1、对沿公路两侧缺损的绿篱、行道树进行补植。  2、对主次干道旁缺损花坛进行修复。对花坛内绿篱、树木进行补植。  3、各村要对主要街道行道树进行补植,要求统一树种,合理规划平原林网建设。  净化:  1、所有路段及村庄内部无垃圾、杂物、杂草堆积。  2、电线杆、村名路牌、门面房墙壁及围墙上无小广告。  3、规范公路两侧沙场、煤场、木材厂、予制厂、电子秤、废品收购站。  4、取缔马路市场、沿路“集、会”,做到无占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