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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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的政策规定(暂行)》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一、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薄弱,一些村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以及抢占、非法转让宅基地等问题,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既影响了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也不利于农村土地的有序管理。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既可以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促进工业与农村工副业发展,又可以改善村容村貌;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依法管理,加快社会主义。开展"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对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打好基础和积累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措施,切实抓好。  二、目标任务及标准  1、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