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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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四型”警务建设,提升全县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增强执法素质,更好地服务XX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局《关于加强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能力型警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公安机关2013年度“一法两规定”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向能力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法治XX建设要求,加强公安执法培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努力打造具有XX公安特色的执法教育培训体系,为全县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素质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任务目标  通过组织民警对《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的学习培训,实现执法民警对常用法律法规熟知熟会,对办案程序熟练掌握,对案件办理严格规范,能够应对《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应对法治社会新要求。  三、时间安排  本次学习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学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改进民警的执法理念、操作程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