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创建2013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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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创建2013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构建和谐警营,根据开发区管委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的具体实际,现制定汉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创建2013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和全市公安中心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三争创”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分局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全体民警理想信念、道德、文化建设,大力加强民主法制、规章制度、环境建设,切实提高全体民警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战斗力的公安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为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分局成立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指挥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