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管局2013年节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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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年,县矿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我局设立了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组织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加强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节能目标。4月,组织召开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座谈会议,安排部署了203年节能工作,确定了全年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协调机制,部门积极配合,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建立。

二、开展绩效考核,推动节能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2月对全局公共机构20年度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

三、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低碳体验。我局通过悬挂条幅、宣传橱窗、网络等多种形式,抓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实行节能宣传联动,营造浓厚节能氛围,并将节能宣传活动纳入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低碳体验日当天,矿管局在滨江广场举行“低碳体验”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节能宣传画册、节能宣传资料、节能灯、手提袋、节能小知识等方式,提升了全民节约能源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引导和表率作用。

四、建立统一台账,实施能耗定额。为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化全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下发了《203年矿管局用电、用水、用油指标分解表》,要求全部实行能耗定额管理,下达水、电、油定额指标。印发了统一的能耗统计台账和公车管理台账,规范了全局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工作,为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五、主要成效:通过一年的常抓不懈,我局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3年,人均用水542吨,比20年下降353%。人均用电8744度,比20年下降364%;人均用汽油358升,比20年下降36%;。人均用柴油6579升,比20年下降345%;203年全局公共机构通过节能共节约资金8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