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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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县民生重建、和谐重建,按省、市、县相关部门要求,根据《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6年0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委办〔206〕2号)文件精神,宝兴县民政局对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及民生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现将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攻坚工作

穆坪镇新民村是我局定点联系帮扶的贫困村,距县城5公里,全村幅员面积50平方公里,辖5个村民小组,9户,428人,4个党小组,28名党员。现有耕地面积588亩,退耕还林面积930亩,属于穆坪镇耕地面积较多的村,境内海拔高900米,年降雨量200毫米。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村贫穷落后的面貌有所改善,人均纯收入达到5692元,低于全县人均纯收入,有多达20户贫困户。受到人居分散和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经济信息不畅通,新种植发展中药材、商品林木等农业产业资源,不能给村民带来明显效益,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仍然较低。我局针对以上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进行帮扶:

(一)精心部署,结对到位

为把&ldqu;精准扶贫&rdqu;工程实事办实,成立以县民政局局长魏光东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民村定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基层政权股,负责定点帮扶工作日常事务。民政局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细方案,部署实施具体的结对&ldqu;定点定人&rdqu;帮扶任务,全局职工干部均有定点定人的帮扶任务,并按20户贫困户类型编制台帐,进而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多次派工作人员下乡入户调研,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评估材料,及时发现贫困户致贫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推进&ldqu;精准扶贫&rdqu;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ldqu;包村联点帮扶&rdqu;、联村帮户、&ldqu;走基层&rdqu;活动、干部驻村帮扶等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金、规划等资源,同抓同部署,统筹新民村的扶贫攻坚工作,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ldqu;精准扶贫&rdqu;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改善基建,发展生产

我局主要以资金援助的方式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陆续拨付补助资金0万余元用以新民村的公路硬化工程和农户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347公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完成顺河组(新民一组)238公里通组公路建设,庄子组(新民3组)800米,湾头组(新民4组)4公里,中岗组(新民组)25公里,顺山组(新民2组)32公里。通过示范引导,全村展开&ldqu;五改三建&rdqu;和农户周围环境打造整治村容村貌实现村容整洁。我局同县文新广局、县移动公司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同时,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活动室和农村书屋建设。

按照县委、政府&ldqu;一中心四片区&rdqu;的生态产业发展思路,一是因地制宜,同县就业局、穆坪镇一起对困难户进行就业培训,特别是中药材、商品林木种植技术培训,共培训2次,覆盖约45&dsh;60户,约达50人。二是与穆坪镇党委和新民村村民共同研究确定增收项目。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业。重点发展适合本地生长的厚朴、杜仲、黄柏等山木药材和川牛膝、白术等草本药材,新发展山木药材500亩,草本药材300亩。2壮大发展商品林种植。今年已完成商品林种植300亩,现已发展红心果近00亩。&ldqu;420&rdqu;地震后受经济交通等条件限制,林业、中药材和水果发展缓慢,品质不高。3成立专业合作社带动村级产业发展。陆续成立养牛、养羊、养鸡、野生蔬菜等合作社,覆盖全村40&dsh;50户。目前,投入运营的养牛专业合作社养牛达00头,野生蔬菜合作社种植2类野生蔬菜约达28亩;预计,养羊专业合作社在投入运营后可养羊约达20只,养鸡专业合作社在投入运营后可养鸡约达300只。

二、民生工作

(一)扶贫解困工程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70%。

截止206年5月,资助9名城乡低保、城市&ldqu;三无&rdqu;人员、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发放参保资金343万元;累计城乡住院医疗救助27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5229万元。其中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已救助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383万元;其中门诊救助5人,发放门诊救助金42万元,人均救助27843元。完成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70%的目标任务(医疗救助的总费用占住院救助对象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应报范围内实际报销后剩余费用的比例)。

(二)社会保障工程

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260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50元。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止5月20日,全县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23户40名城镇居民纳入了城镇低保,累计已发放低保资金224万元、保障675人次、累计人均补差3385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补差260元的2763%;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止5月20日,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25户007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745万元、保障4798人次、人均补助标准4892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补差50元的9928%,预计年底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办公办机构新增养老床位00张;为困难家庭失独老人和80周岁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新增民办公办机构养老床位00张。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及相关准备工作,计划于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情况。205年,我县为780名贫困失能和高龄老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由宝兴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提供服务,服务截止时间为206年6月。206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为900人(205年780人,206年新增20人),待县民政局与宝兴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协议到期后,再新增20人,继续实行政府出资为900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3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计划对中坝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中心进行改造,目前正在进行改造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

&bsp;&bsp;(三)民生实事

向年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全县低收入家庭的摸底、排查工作,待市上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后执行。

2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前已完成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的统计、审核、公示、审批工作,生活补贴从今年月份开始补发,目前已将-6月生活补贴补发完成,共计拨付833人282万元,以后将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核拨。

3对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给与帮扶。一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待205年县民政局与宝兴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到期后,再新增20人,继续实行政府出资为900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计划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实行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206年,我县第一季度高龄补贴已经于3月中旬发放完毕,共计发放202950元,第二季度高龄补贴正在收集、审核资料中,整个工作有序推进。

4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205年2月9日已与中华财保公司签订206年度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合同,为宝兴籍和在宝兴境内长期居住的自然人、在宝兴有暂住证持有人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三、专项方案

&bsp;&bsp;&bsp;&bsp;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ldqu;低保政策兜底一批&rdqu;,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开展&ldqu;低保政策兜底一批&rdqu;》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和县扶贫移民局对接,将省扶贫移民局&ldqu;六有&rdqu;大数据平台的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象与低保信息系统中的对象进行逐一比对,&ldqu;六有&rdqu;平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共认定299人,目前已有9人纳入我县农村低保范围,还有需纳入低保保障人数08人,正在按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开展纳入工作。

&bsp;&bsp;&bsp;&bsp;&bsp;四、存在的问题和打算

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兴县地震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灾区贫困群众生活日益改善,扶贫济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产业发展项目不足。灾后重建按照先解决吃、住、行原则,基础设施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而相对可持续性发展的产业扶贫项目少,产业发展项目不足成为突出矛盾。二是乡镇基层干部时间精力不足。由于乡(镇)专司扶贫工作干部任务繁重,难以集中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管理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管理、自我监督、强化服务、整体推进、沟通协调能力得到削弱,项目资金报账进度缓慢。

&bsp;&bsp;&bsp;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协调机制,增强救助合力,逐步建立规范有序、集约高效、顺畅便民的帮扶救助运行机制,严把社会救助关键环节,确保救助公正公平。二是着力提高保障对象自助、自救能力,继续坚持实施公助、他助、自助相结合的积极救助思路,一方面对贫困户给与必要的资金和物资援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继续通过就业帮扶、技术培训、政策支持等多种形式的扶持,帮助救助对象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援助,通过扶贫基金、慈善公益项目等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财力上的必要支持,切实解决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