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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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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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财税部门,能否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考验和检验。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困难问题反映,分级负责,确保稳定。首先,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特别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率先垂范,对群众来信要认真阅处,群众来访热忱处理,群体性冲突敢于面对并运筹帷幄。其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必须认真负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争取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随时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分类分级处理,及时化解矛盾,有效处置冲突。要把领导的权利、权威体现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上,而不是用在谋取个人的私利上。
  二、排查信息是基础。
  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全面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掌握动态,争取工作主动权。首先,建立各类安全检查、矛盾排查台账。分类梳理,切实做到信访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使矛盾问题早发现。其次,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深层次信息。只有做好基础工作,才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矛盾处置在始发初期。
  三、队伍建设是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是化解和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的组织保障。一是建设一支得力的调解队伍。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既简化程序又降低成本。人民调解工作具有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培养一支党性强的党员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扬党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让广大党员当好群众的政策法规宣传员、思想政治工作员、社会稳定战斗员等,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三是在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可以参与做群众工作和维护安定工作。四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财政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队伍,既能打经济建设硬仗,又能在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财税干部队伍。
  四、齐心协力是条件。
  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每个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尽的工作职责和义务,维护社会稳定是全体公民的社会义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全民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稳定氛围,同时,各支部在预防、处置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事件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时,一定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班子同心协力,全局干部职工不推诿、不扯皮、不退缩,因情施策、群策群力妥善地处理好。
  五、讲究方法是关键。
  方法对,将化解快、处置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体现财政干部的政治智慧,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采用多种方法:
  第一,改革发展。这是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办法,要从体制、机制、干部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等进行改革,要把改革放在首位,用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维护稳定。第二,教育疏导。这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方法,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全局意识的教育,让他们不参与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以情感人,对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第三,沟通交流。误解、猜测往往是诱发的原因,要根据排查的情况,提前沟通。发生冲突时,更要积极主动。第四抓住重点。要根据隐患或事态进行认真分析,找准“症结”,分析“病”因,抓住关节点、重点人物,才能应刃而解。第五合理合法。坚持有理、有节、依法处置的原则,既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又要依法处置好,防止事态扩大。
  六、机制建设是手段。
  预防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事件,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健全预防、处置的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局长作为单位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信访问题、重点信访案件、重点上访人员、重大矛盾隐患亲自处理。二是实行分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分管领导和每一个责任人身上,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三是建立应急处置责任制。要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方法步骤、保证措施等系统应急预案。四是责任追究制。结合“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规定,对责任领导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实行行政问责,并严格追究责任。五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考核和评议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总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工作,是一项需要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共同努力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我们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和检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全体财税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