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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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 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 作,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以及监察部、人社部等部(署)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规范收支行为, 严肃财经纪律。  二、严格预算管理  要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专项预算和项目预算,按照 法定程序审核、报批,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区财政局要加强支出 预算执行监控,定期组织专项资金清理。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 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缴入国库或 财政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资金在单位坐 支、挪用,不得私设账户或"小金库& 39;& 39;。预算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 应当保障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