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要求 锻造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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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提出,党的纪律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必须牢牢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纪队伍,切实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  转职能,突出主业,不越位。一是抓工作不缺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能全面出击,更不能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厘清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定位,集中精力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主业;二是抓监督不错位。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切实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的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三是抓协调不越位。对纠风治乱、党务公开、公车治理等属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做到协调不取代、参与不包办,防止自己由监督主体变为执行主体。  转方式,大胆创新,不缺位。一是突出执纪。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