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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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XX省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市(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本文拟就这一专题作一些初浅的探导。  一、理顺市(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市(县)人大常委会能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首先在于能否理顺这两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宪法》,还是《组织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乃至《XX省乡镇人大工作暂行条例》,都对我国包括市县、乡镇人大在内的五级人大之间的关系作了明确而清晰的界定,这就是上级人大与下级人大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由此可见,市(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宪法》和人大工作四法一条例的规定。  目前,在市(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的关系上,必须着力纠正两种偏向。一是要纠正少数人存在着的市(县)人大常委会要领导乡(镇)人大的片面认识。在我国,各级人大之间不同于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各级党委、各级政府之间的确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