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当前警民关系淡化的原因及改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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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警民关系建设不仅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基础,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大气候发生了很大变化,警民"鱼水情"被渐渐淡化,执法环境也愈来愈差。如何改善警民关系是当前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从基层派出所警民关系淡化的原因入手,分析改善警民关系的对策。
一、当前警民关系现状
(一)群众对派出所民警的期望值高,支持度低。
由于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特殊权力和长期以来过多地强调"服务"和自我承诺,群众错误地认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无限的,警察是万能的,任何事情和矛盾都可以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相比之下,群众积极主动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的却并不多。于是,当群众看到辖区社会治安较差,而派出所又无力扭转局面时,往往心里会失衡,特别是涉及自身利益的诉求无法解决时,就会产生消极情绪,对警察失去信任感,对警察的支持度降低。在实际工作中,派出所民警普遍感到在群众中调查取证越来越难,抓捕越来越难,信息排摸越来越难。
(二)派出所民警对群众的支持配合渴望度高,沟通不足。
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工作,方方面面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只有通过警民联手,共同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网络,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派出所民警受考核"指挥棒"影响,重打击破案,轻辖区基层基础工作;大部分民警深入群众不够,下村时间少,与群众的接触则往往停留在村干部和企业老板层面,真正深入普通群众不够,更谈不上群众打成一片;有的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不知道如何与群众交谈,不能与他们交流思想感情。长此久往,辖区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警民关系也越来越疏远。
(三)群众对社会良好治安的需求强烈,参与甚少。
随着物质生活的实质性改善,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行为,对良好的社会治安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但是,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等消极因素的影响,集体主义,见义勇为等优良传统和正义感在一些人心目中逐渐淡化。反映在警民关系上就表现为:民警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日益疏远,对警察打击违法犯罪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群众不愿配合和支持,更多的是采取旁观态度。近些年来,群众主动将犯罪分子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越来越少,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越来越少,主动参与社会防控工作的越来越少,基层公安派出所孤军奋战的状况更加突出。
二、当前警民关系淡化的原因
(一)社会治安状况不佳,群众安全感不强。
社会治安状况现状与群众期望值过高的矛盾是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社会利益的再分配,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使社会治安状况变得越来越复杂。刑事案件高发,"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泛滥。尤其是"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绑架、杀人、伤害等暴力型犯罪,涉黑涉恶等团伙型犯罪的持续高发,使群众缺乏安全感。而群众把治安状况不好的责任往往都归咎于公安机关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越来越多的埋怨而使警民感情渐渐疏远。
(二)警民之间沟通不力,群众信任感不强。
警民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和互动平台,相互理解信任不够,公安机关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的牺牲和付出得不到群众的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直接影响了警民关系。一是互通不够。警民沟通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沟通的方法相对比较简单,沟通的范围相对比较窄小,沟通的水平相对比较底下,导致群众对派出所的工作缺乏了解,弱化了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二是互动不够。从现实工作状况看,派出所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普遍做得不够,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缺少一个有效的平台。三是媒体的报道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看法。公安宣传工作大多通过媒体来进行,通过媒体与群众交流的互动性、时效性、灵活性、广泛性都有待加强,难以听取群众呼声,直接进行情感交流,从正面影响和引导群众。同时,媒体的舆论导向难免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偏颇,容易夸大公安队伍的负面新闻,导致群众以偏概全的片面认识沉淀,演变为对整个公安队伍的全盘否定。
(三)民警素质参差不齐,群众认同感不强。
一方面,民警业务素质不高。过去,由于进口把关不严,一些文化素质不高的人也因各种关系而挤进了公安队伍,影响了当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其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由于基层派出所警力的严重不足,派出所民警处理完日常的工作任务就已经是身心俱疲,工作质量大打折扣,更不用说加强知识学习和自我增值。另一方面,民警的职业道德素质总体不高。在群众的眼里,警察是正义的化身。但由于法律业务知识的欠缺和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差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差错,有的民警在执法中甚至方法简单、态度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让本该靠警察伸张正义的人反而受了气、蒙了冤,从而加剧了与群众的对立面。
(四)非警务活动过多,群众满意度降低。
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派出所警力"配合"工作也是危害警民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因旧城改造、土地征用、企业改制、劳资纠纷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造成了大量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本来许多都不是属于警务工作的范畴,派出所只对违反治安管理、犯罪的行为行使行政和刑事司法管辖权。但现实中,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为了减少工作的阻力,往往将派出所推向风口浪尖,随意动用警力参与这些非警务活动,造成"哪里有矛盾、有麻烦,哪里就有警察"的尴尬局面。对于大量的非警务活动,派出所往往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不管,党政领导和部门不满意;如果管了,人民群众又不满意,最终结果往往是,老百姓把所有的不满和怨气指向了派出所和民警,自然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日益疏远。
三、改善警民关系的对策
(一)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和重塑警察形象。
良好的警察形象可以增强警察的亲和力,提高警察在群众中的号召力,从而改善警民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越来越高,基层派出所必须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和重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一是要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执法观念,真正实现从"主人"向"公仆"的转变,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全体民警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和公安业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提高体能素质,练就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本领,树立好派出所的执法权威;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民警做群众工作的培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当前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化解、消除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和谐因素,改善形象重塑警魂。
(二)采取各种措施,增强辖区群众安全感。
群众对基层派出所一项重要的评判指标是看辖区内各类"两抢一盗"、杀人、放火等恶性案件是否少发,发了案件以后,看公安机关是否能及时破案。让广大辖区群众感到在派出所的保护下有安全感,是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基层派出所和全体民警要时刻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强防范,重打击,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一要立足于防范,有效地控制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二要立足于打击,提高破案率,特别要提高关系民生的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的破案率,突破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减少社会负面影响;三要把民安工程建设工作作为解决治安难点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推进创建零发案小区、法人创安、安全单位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创安覆盖面,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三)开辟沟通渠道,消除误会增进理解互信。
沟通是前提,不沟通就不了解,不了解就不理解,不理解就无法形成互相支持和依靠的和谐警民关系。为此,基层派出所要开辟通畅的沟通渠道,倾听群众的呼声,接受群众的监督,消除误会增进理解,与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一是揭开“神秘面纱”,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打消群众顾虑。凡不含密级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和制度,都要做到警务公开,完善开门接访制度,尽可能扩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二要开拓舆论阵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效应,积极开展派出所队伍和民警先进事迹的对外宣传,唤起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尊敬和接受;三要搞好警民共建,主动与群众打成一片。要以当前开展的"警民恳谈,问计于民"活动为载体,形式与实质并重,让更多的普通群众参与进来,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调动群众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的主动性,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
(四)争取支持理解,尽量减少非警务活动。
从当前社会实际来看,由于种种因素,派出所民警杜绝参与一切非警务活动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从法律严肃性的角度和非警务活动带来的危害性,来向当地党委、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多宣传,多解释,求得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参与非警活动。同时,要从规范接处警的角度出发,认真对待群众报警,接到报警后,要区别情况,对不属于职责范畴的事,主动向报警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因越权执法引发矛盾,最终影响警民关系。最后,针对不可避免的非警务活动,要强调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方式,防止因方法简单而发生矛盾冲突,防止由于民警的参与而把矛头指向了公安机关,使公安机关背了不应背的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