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主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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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开展&ldqu;三严三实&rdqu;专题教育活动中,将依法行政作为一个专题举办一次讲座,其目的就是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提高全市各级民政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陈小勇处长来给我们做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陈处长一直在民政部法制机构工作,曾参与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残疾人保障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工作,审理了大量民政行政复议案件,还参与了很多行政应诉案件,是民政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扩大这次专题讲座的受众面,采取视频讲座的形式举行,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股)室负责同志、各乡镇民政所长和街道民政办主任共计500余人参加。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坐下来,静下心,认真听,仔细记,带着问题思考,力争达到预期目的。
  下面,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陈处长给我们做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hllp;&hllp;&hllp;&hllp;&hllp;&hllp;(陈处长授课时间)
  刚才,陈处长给我们上了一堂既深刻又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不仅详细讲解了法治常态下的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还结合实例着重讲解了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行政诉讼法》等有关知识,以及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关键环节,讲授内容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以案释法,通过大量的数据、鲜活的事例、丰富的信息,使大家感受到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这些听起来枯燥无味、深邃难懂的法学道理,变得简单易学易懂、容易入脑入心,使大家在较短时间内既有直观了解,更有理性认识。陈处长的报告立意高、内涵深,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我们听了之后记忆深刻、受益匪浅。会后,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对这次讲座进行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对陈处长的报告再次进行精研细读,深入思考,对照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营造全市各级民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浓厚氛围,加深对依法行政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对陈处长的授课表示衷心地感谢!
  借此机会,围绕当前形势,就更好地领会报告精神,加强民政法制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4年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年2月,河北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沧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相继召开,分别制定了全面推进法治河北、法治沧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彰显了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坚定决心。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是一项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其中依法行政是核心内容。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经过半年多的宣传教育和强力推进,目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定措施频繁出台,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司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越来越大,可以说全社会的法治氛围空前高涨。
  具体到我们民政工作,目前涉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已有百余件,主要的传统民政工作都有法律法规依据。民政干部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在群众中具有较大影响,理应成为民政法律的解读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总的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过来在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不少的问题,甚至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主要是: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一些问题的反映比较强烈。从群众举报、媒体披露、公众批评、立案处理的一些问题看,目前还有办事敷衍塞责、借故推脱的,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的,甚至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的。说到这儿,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过去由于工作中没有按程序按规定办、造成不良影响后,上级领导一般要为下级说说情,承担一些责任,严批评、轻处理,现在已经不行了,都是在依法追责,该谁的责任谁承担,领导不但无法再替你开脱,而且还要负连带责任。因此,在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越来越健全、上级对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群众要求依法履职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司法机关依法追责的力度越来越大的形势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必须增强坚持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有计划的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引导每名民政干部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知识,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有哪些职责、该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市民政干部的新常态。
  二、依法履职,不断规范民政工作行为
  坚持依法履职、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是我们一贯倡导和追求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认真研究、熟悉依法行政的必要程序,不能凭老经验来看待问题,用习惯了的做法处理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办事,多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多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不断强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第二,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有明确具体要求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对上级要求不具体,但在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要积极争取以党委政府名义或者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制定规范性文件。同时,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和民政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出台,重大决策不能生效。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政府核定的民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还要注意,依法履职,既不能越权乱作为,也不能失职不作为。推诿、拖拉、扯皮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总之,要确保一切行政行为都在法治轨道里运行,让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成为全市民政工作的新常态。
  三、推进公开,不断提高&ldqu;阳光民政&rdqu;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大力开展&ldqu;阳光民政建设年&rdqu;活动,提出要让阳光民政温暖每一名服务对象、让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中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执法公开是打造阳光民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也是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民政工作是典型的社会性工作,公众关心、社会关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将民政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办事程序、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大力推行透明政务,依法接受社会监督。要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从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出发,加大公开载体的建设力度,县级民政部门要建设门户网站,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公开栏、公告牌,公布咨询电话,有条件的要设置电子显示屏,对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要印制办事指南、服务手册或便民卡片。总之,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同时,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横向监督形成的立体监督效应,切实发挥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类型监督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公开和监督成为全市阳光民政的新常态。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已步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大家一定要以这次专题讲座为契机,把民政法治建设提上日程、摆上位置。同时,也要以这次专题讲座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树牢法治观念,善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奋发进取,主动作为,为建设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题讲座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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