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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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20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自评报告


&bsp;&bsp;&bsp;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70分)
&bsp;&bsp;&bsp;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总分70分,自评得分70分。
&bsp;&bsp;&bsp;、加强组织领导。
&bsp;&bsp;()年初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xx乡2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同时印发了《关于调整2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每个季度由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一次检查,2月份进行了年度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度有总结考核。
&bsp;&bsp;(2)乡党委召开了两次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bsp;&bsp;(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3-20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乡党委文件印发了《关于落实2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组,并明确了职能职责。全年未出现因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被中央、省、市、县问责和通报批评的的情况。
&bsp;&bsp;(4)乡党委在安排工作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每一次工作会议上,党政主要负责人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来讲;并结合每周一召开乡干部例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联系起来落实。
&bsp;&bsp;(5)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县委巡视精神。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及时报送了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了整改验收;对交办的一例线索,组织人员开展了调查,报送了查结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
&bsp;&bsp;()每季度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都对村和基层站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进行了通报,开展了年终考评;
(2)党委书记在8月上了一堂题为“以案为戒,廉洁从政”的党课;乡长在2月给全体乡村干部上了一次题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廉政党课。
(3)乡党委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bsp;&bsp;(4)2月份,组织了全乡6个村、二级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向党委书面述廉述责,并选择部分同志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述廉述责,相关村、机构、站所负责人提交了述责述廉报告。
&bsp;&bsp;&bsp;3、选好用好干部。
&bsp;&bsp;()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群众公认度高。乡内不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结果未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批等违规用人情况。
&bsp;&bsp;(2)乡内本年度无提拔任用情况。
4、抓好作风建设。
()年初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计划,每个班子成员入村调研时间均不少于60天。
(2)每个党政班子成员深入村组开展调研走访脱贫攻坚工作,走访约40户贫困户。
(3)每个党政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3户,走访帮扶207年度的脱贫户不少于2次,走访帮扶206年已脱贫户不少于4次,其他贫困户不少于6次。
(4)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接待信访群众6次以上,带案下访4次以上,建立了本乡接访工作台账。
(5)本年度乡内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市“二十条”、县“四十条”和违反“四风”、“小四风”规定等,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5、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bsp;&bsp;()及时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尤其是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本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一件,分别给予8人提醒谈话处理。
(2)乡内本年度没有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利益受到侵害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情况。&bsp;&bsp;&bsp;
6、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工作。
&bsp;&bsp;()本年度未出现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组织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力,或者干预、妨碍执纪执法工作的情况。
&bsp;&bsp;(2)本年度本乡通过自查自纠,党纪处分2人,其中村书记人,乡财政所干部人,其余无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情况。
(3)乡内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查处扶贫领域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次。
&bsp;&bsp;(4)对近三年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均已执行到位。
&bsp;&bsp;(5)及时办理县纪委监察局批转的信访件4件,并在定时间内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对需要反馈的已按时向信访当事人进行了反馈的;没有因调查不彻底、程序不到位等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
&bsp;&bsp;(6)本年度乡内不存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到位,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案件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况。&bsp;
(7)本年度乡内不存在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监督执纪不严格,对应当追究责任的不追究或追究不到位,被要求重新调查、处理、问责的情况。
(8)乡镇全年上报立案案件5件,其中上级交办3件,自办2件。&bsp;&bsp;
7、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bsp;&bsp;()严格执行《xx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规定》,对家有子女升学情况的干部开展操办情况督查,本年度乡内没有干部职工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
&bsp;&bsp;(2)本年度乡内“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指标未超支。
&bsp;&bsp;(3)本年度本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到位,未出现单位或个人被通报的情况。
(4)认真落实《xx县关于贯彻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全年乡内开展提醒谈话6人次,民主生活会次组织生活会6次,诫勉谈话3次,均做到程序规范、记录完整。
(5)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年中、年底集中约谈村(社区)、二级机构、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就各部门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指导、纠正。
(6)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乡镇和县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做到全面落实、全程记实。
&bsp;&bsp;&bsp;8、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bsp;
&bsp;&bsp;()书记、乡长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真正做到了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物资(服务)采购工作。
(2)本年度乡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失误或县纪委监察局单项业务考核后进以及开展专项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受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通报批评的情况。
&bsp;&bsp;&bsp;二、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标准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bsp;&bsp;&bsp;、加强组织协调。
&bsp;&bsp;()乡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未出现被中央、省、市、县问责和通报批评的情况。
&bsp;&bsp;(2)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对脱贫攻坚等四项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四次督查检查,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
&bsp;&bsp;(3)纪委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村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县财政局在我乡专题开展了对村务公开进行了的业务培训工作;为各村统一制作了村务公开目录,统一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大力提升村务公开水平,我乡的村务公开工作趋于常态化、规范化,效果非常明显。
(4)认真落实《xx县关于贯彻落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牵头对县委巡查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及时报送了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了整改验收;对交办的一例线索开展了调查,报送了查结报告。
&bsp;&bsp;&bsp;2、维护党的纪律。
&bsp;&bsp;()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全年没有因失职、失误或开展专项工作不到位而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通报批评的。
&bsp;&bsp;&bsp;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bsp;&bsp;()建立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台帐,督促其如实填写其个人、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事项;
&bsp;&bsp;(2)本年度无新拟任的二级机构负责人。
&bsp;&bsp;(3)印发了《xx乡干部分月量化考评实施意见》,加强对乡机关干部的日常效能考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bsp;&bsp;(4)按照工作安排,下发了《xx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本乡下属二级机构、基层站所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开展了年度考核。
&bsp;&bsp;&bsp;&bsp;4、深化作风建设督查。
&bsp;&bsp;()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八项规定和违反“四风”、“小四风”的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bsp;
&bsp;&bsp;(2)按规定及时报送了违反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查处情况统计表。
(3)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
&bsp;&bsp;&bsp;5、严肃查办案件。
&bsp;&bsp;()所管辖干部没有因违纪违法线索未予查处而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
&bsp;&bsp;(2)及时办理县纪委监察局批转的信访件4件,并在定时间内上报调查处理结果,对需要反馈的已按时向信访当事人进行了反馈的;没有因调查不彻底、程序不到位或者压信不查等造成重复访、越级访的现象;
&bsp;&bsp;(3)对近三年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处分决定均已执行到位;
&bsp;&bsp;(4)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本年度乡内未出现对应当追究责任的不追究或追究不到位,被要求重新调查、处理、问责的情况。
(5)认真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未出现被县纪委通报批评的情况。
(6)乡镇全年上报立案案件5件,其中自办案件2件,上级交办3件。
&bsp;&bsp;&bsp;6、强化党内监督。
&bsp;&bsp;()加强对同级党委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和党委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并按有关要求向上级纪委报告。按要求报送了班子集体述廉述责报告;
&bsp;&bsp;(2)乡纪委对乡党委及班子成员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全面监督,发现违规决策或者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提醒、报告的。本年度乡内暂无此类问题出现。
&bsp;&bsp;(3)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及时把有关材料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4)纪委开展对乡财政所等部门开展约谈约40人次。
&bsp;&bsp;&bsp;7、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bsp;&bsp;&bsp;()对涉及本乡的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避免了出现不良社会影响;
(2)全年报送纪检监察信息25条,被县纪委采用8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报告,按时上报工作报表等资料;
(4)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检查业务。
(5)乡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做到全程记实;
(6)乡纪委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本年度未出现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构成职务犯罪的情况。&bsp;
(7)强化警示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等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本年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次。&bsp;
207年度,xx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全面履行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考核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标准分00分,自评得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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