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委员会2016年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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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委员会206年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情况报告

  206年,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市纪委部署,紧密联系教育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xx市20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

  强化政治责任。局党委重新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调班子成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学区、学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学区主任、校长要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在具体工作中,南远局长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不直接分管”。

  2健全责任体系。市教育局与学区、学校,单位与教职工个人逐级签订了2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平衡和执行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完善每学期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排查分析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3积极做好市教育局2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求,认为我局20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较好,但存在9个问题。为此,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局长、书记亲自抓,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落实,相关科室思想重视,态度认真,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逐一分解落实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206年的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出台计划,明确重点,部署任务,落实措施。

  4分解任务,严肃问责追责。我们将市委关于《xx市20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分解,逐项逐条地分解到各科室,必须对照落实,加强问责工作。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职责缺位,对相关学校、幼儿园(单位)巡查整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都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追责。

  二、着眼纪律,突出队伍建设&bsp;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办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内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和严肃性。

  3抓住热点加强纪律教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出来,我们立即组织学习,强化新条例的知会,用以约束每一个党员干部。新学年伊始,我们邀请市纪委领导给全体书记、校长及教育行政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抓早抓小》的专题讲座,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不断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4发挥领导表率作用。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纪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严肃执行纪律,在遵守纪律上率先垂范。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正风肃纪&bsp;

  注重抓早抓小。建立“四风”问题的信访和案件定期定量分析制度,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关注重要环节和“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紧盯突出问题。研判“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掌握发案规律,捕捉“四风”问题隐身变形方式,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坚持常态化督查。206年春节以来,我们发出了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等相关文件,并组织有关人员到6大学区和0多所直属单位、中小学进行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严格执纪等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予以及时改正并通报批评。深入治理滥发福利津贴,“酒局”和“牌局”,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超标等问题。

  3保持高压态势,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相继下发了《xx市教育局关于206年春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局转发中共温州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的通知》,结合教师节、中秋、国庆来临,定期不定期、多形式地组织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坚决从严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参加谢师宴和升学宴等问题。

  4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市作风建设“大起底”要求,我们梳理出当前存在的“四大”问题,有效地开展“强化责任敢担当、奋发有为树标杆”作风建设六大活动,落实“三公”管理规定、清理办公用房、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

  四、从严监督问责

  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范和克服组织软弱涣散或独断专行。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下级对上级的有效监督。强化组织对党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2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从严治党的常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贯穿监督执纪之中。落实纪检部门负责人与党员干部廉政约谈、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bsp;&bsp;&bsp;3强化治病救人。把监督执纪问责与查廉政档案、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问题线索、查违纪行为相结合,甄别不廉洁自律、“带病在岗”的党员干部,及时给予轻处分及组织处理。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胜任、不称职、不作为、不主动履职担责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重处分及职务调整。《xx市教育局中层干部廉洁从政信息登记表》

  &bsp;&bsp;4强化震慑效果。出台《xx市教育局关于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从业行为“十个不准”、“十个严禁”的通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防范领导干部插手招生考试、工程建设、招标采购、校办企业经营案件,贪污、套取、挪用经费的案件,利用教育资源寻租腐败的行为。

  5积极开展教育系统巡查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xx市委关于《206年度市直单位专项巡察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各学区和学校、幼儿园(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自206年秋季开学起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学区和学校巡查工作。第一轮先选择市二中、乐成实验中学、大荆三小等学校来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巡查成果运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推动源头预防。

  五、狠纠风治乱,维护教育公平

  重视信访工作。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收费等突出问题着手,落实纠风治乱和行政监察各项工作。今年共接到群众来电45件,重要信访48件,一般信访30件。我们都全部予以认真答复。尤其对于一些无理访、重复访,我们都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耐心解释,甚至一再到上访家里去做工作。同时对于一些新闻媒体介入也很重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及时查处并反馈信息,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形象。

  2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7件8人,其中交通违法3件开除人,寻衅滋事件,校长领导不作为2件,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的秩序和形象。同时,查处有关学校、教师乱收费问题2件,共清退违规收费260多万元,诫勉谈话8人,通报批评4所学校,有力地整肃了风气,纠正了不正之风。

  3根据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乐委办〔204〕0号)、审计局《关于xx市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的通知》(乐审行通〔206〕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我们组织了4个审计小组,2名审计人员,于206年4月3日至4月22日对大荆学区、虹桥学区、城区学区等52个教育局下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会)205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此外,下半年对xx市实验中学、市职业中专等8所学校幼儿园(单位)进行了负责人离任审计。

  4深入治理中小学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切实加强收支管理。加强与市场监督局合作,推进学校食堂及采购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和措施,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治理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推进教育基金会阳光运行。继续推进教育“阳光工程”建设和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六、存在问题

  派驻纪检组如何开展办案问题?

  市教育局原设有纪委监察室,纪检和监察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承担办理党政纪案件,多年来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其存在问题的是:虽然名义上是市纪委和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但由于在所在单位即局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对局班子及主要成员的监督有时因受制于属地管理的权力限制而不够有力。实行新的派驻纪检组以后,纪检组主要的职责是负责局中层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这样一来,理论上讲是加强了对教育局领导层面的监督,聚焦了纪检的中心任务。但实际上是等于给纪检组自己画了个圈,即只管党纪忽视甚至于不管政纪,只管首脑不理全局全系统。困住了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手脚。

  从市教育纪检监察历年来所办的案件来看,几乎都是行政处分案件,并且都是以监察室的名义(“乐教监”文号发文)办的,现在设纪检组,行政案件怎么办?上半年有一个有关乡镇中小学校长的案子,纪检组想办,需给予党纪处分。但是,由于我市乡镇中小学的党员全部归属地管理,当事人的党组织属乡镇党委管辖,我们纪检组又办不了。如果局监察室今后不设了,这类案件难道就不办了吗?可见,监察机构不可或缺,非设不可。

  2监察室到底何去何从?其职能归入哪里?

  监察室原作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教育局的行政监察机构,一直承担着纪委监察的具体工作。遗憾的是,205年纪检体制改革以来,至今去向不明,前途未卜。温州市纪检体制改革后设立派驻温州教育局纪检组组长,纪检组下面设立监察室,并设有正、副监察室主任。有关人员在消化原有人员的基础上调整补充。其他各县市区的一些做法也可以参考,如苍南、文成等县的做法,将监察室作为教育局单位的内设机构(也有把审计并入的),人员任用报县市区纪委备案。给予其驻在单位赋予其抓主体责任的使命。也很好地解决了监察室的存留问题。我们xx市至今没个说法,监察室的同志虽不辞辛苦继续与腐败作不懈的斗争,其实,内心是说不出的味道,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3监察室人员去向不定人心难安

  机构改革说到底是人员体制管理的改革。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原配有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人(公务员),副局级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人(机关事业),纪检干部(公务员2人、事业编制2人),共计6人。实行纪检派驻后,现有纪检组组长人,副组长人,纪检干部人,共3人。(属公务员)。另外,原市委任命的副局纪检员和市纪委任命的局纪委委员等3人,属事业编制,组织上没有个明确的说法和去处,尚处于等待之中,很不利于工作。(需要说明的是,教育局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中层干部中,除名部队转业的公务员外,清一色是事业人员)。

  改革后,局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更明确更具体了,而是责任明确了,干事的人没了(好在纪检组长拢住原班人马在干);由于人心涣散,惶惶不安,在干的原班人中,有的名不正则言不顺,不敢干也不好干。这样一来,新形势下反腐高压态势和党要管党的要求更严格无处体现了,纪检监察部门全方位的监督自然也无从说起。人员既不精简也没加强,造成人才浪费,纪检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4规避八项规定精神的隐身“四风”问题开始显现。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得到了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一年多来,我们出重拳、动真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达得了预期的效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许和认可。但在执行八项规定过程中,一些规避八项规定精神的隐身“四风”问题开始显现。如何拨开“四风”隐身衣,拆穿腐败的“变形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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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正风肃纪的大排查大整顿活动中,少数教师擅离职守被检查组通报批评。收费补课和教师带寄读生等有偿家教现象普遍,且有一定的市场,暴露出我们教育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力,尤其是学校主要领导对当前形势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同时这种现象也牵涉到社会、家庭、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诸方面问题和原因,需要有关部门综合协调和执法。

  6、阳光招生问题

  因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难以做到零择校,导致一些“后门生”的出现,存在腐败隐患。今年我们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热点学校的招生监督员,教育局干部表态坚决不开后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肯定。但是,一些市领导仍有在招生方面打招呼,尤其是一些乡镇自行其是,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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