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农机工作实施意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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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4年全区水利农机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作出的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坚持以水利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为总揽,推动水利农机科学发展,努力把水利农机作为全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农机推广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产业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204年度水利农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全力推进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古运河整治工程、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疏浚区、镇级河道8条,整治村庄河塘483条(口),完成土方280万方;新改建泵站0座,增加和恢复排涝流量8立方米/秒;实施秸秆全面禁烧,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76%以上;新增步进式插秧机00台,完成机插秧面积4万亩;创建星级示范合作社2个,农机检审率达90%以上,力争创成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

二、工作重点

、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建设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扎实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一要全面完成淮河入江水道和古运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建管水平在全市率先领先。二要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做好惠及我区的瓜洲外排大站建设以及城市西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我区防洪除涝保障水平。三要围绕既定目标,立足抓早抓紧、做精做细前期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白马湖沿湖洼地治理工程和瓜洲片区骨干水系整治工程建设。

2、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河道河塘综合整治。力争用2年时间将全区尚未疏浚的河道、河塘全部疏浚到位,着力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多源互补的河湖库渠水网体系。二是加快农田水利设施现代化改造步伐。抓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推广,促进用水方式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实施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第二年建设等项目,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新增流量工程建设。实施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着力提高水资源配置和调控能力。

3、切实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全力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将防汛责任落实到每一段堤防、每一座涵闸、每一处险工患段。二是及早开展汛前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险工患段整治力度,及早消除度汛隐患。三是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防汛专业队伍建设,健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不断提高防汛防旱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清障,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四是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妥善处理好防洪与排涝、泄洪与蓄水的关系,实现洪水资源化管理。进一步做好湖库蓄水保水工作,加强水源调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4、积极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借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在着眼大局、构建水系的同时,通过实施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景观建设、环境用水科学调配等举措,打造优美水景、恢复水域生态。突出水功能区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三条红线”管理落到实处。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实行计划用水。积极探索水生态景观建设,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后的景观提升。进一步丰富水生态文明工作抓手,持续推进重要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探索水生态优美乡镇建设。

5、着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要把管理工作放到与水利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转变重建轻管的思想,逐步建立以管理求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发展模式。加快省市区级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突出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线管理,强化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管养分离。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排除隐患。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尽快理顺体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6、全面提升农机服务水平。一要抓好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强化督查考核和技术培训,确保不着一处火,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达76%以上。二要抓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努力扩大作业区域,提高作业质量,规范作业秩序,促进农民增收。三要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强化检查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四要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五要抓好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以水产养殖和蔬菜种植为重点,打造4个区级以上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努力提高全区高效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水利农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要不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水利农机建设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水利农机部门要加强综合服务,指导和帮助各地制定发展规划,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区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要在计划安排、资金落实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全区水利农机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大资金投入。要切实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确保当年本级财政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继续收足用好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积极争取土地出让收益中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国家和省、市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到水利农机建设之中。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组织和动员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农机事业发展,加快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新机制。要切实加强水利农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3、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管好、用好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对各类水利建设投资,要严防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项目,严防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要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力求关口前移,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大对项目建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委会和农机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农机“三率”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田间场院作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4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管理法制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等各项活动,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4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拖拉机综合“三率”达到98%以上,联合收割机综合“三率”管理水平达到95%以上,努力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操作水平,积极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切实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实现新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达00%,“两机”年检率达00%;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控制指标,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组织领导

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各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要围绕全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班子全员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和奖惩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中,同时定期组织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重点工作和要求

、创新思路,提高联合收割机“三率”管理水平

在稳定拖拉机“三率”管理水平的同时,继续抓好联合收割机“三率”管理工作,确保完成联合收割机检审任务。今年,全区要借鉴无挂车手扶拖拉机“三同时”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层层发动乡镇、村等基层力量做好对联合收割机的排查摸底工作,挤干统计水分,确保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与在册数基本一致。同时,结合排查摸底做好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免费实地检验服务,全面提升联合收割机“三率”管理水平。

2、加强源头管理和检验考试把关工作

区农机安全监理所要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把好检验关,坚持“人、机、证”三见面,变型拖拉机坚持“一年双检”、上线检测、到期报废;把好考试关,加强考前培训工作,认真进行无纸化考试和术科考试,适时集中组织送考试上门服务活动;把好保险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检验要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农机政策性保险的全覆盖;严格把好各类行政执法档案制作关,严格业务流程,规范制作各类许可、处罚等行政执法档案。

3、建立健全联系会议制度,大力开展联合执法

要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互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获取上道路拖拉机事故情况、事故案例以及违法记分情况等信息,并及时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逾期脱检和牌证报废情况抄告公安交管部门,共同配合做好路面动态监管。

4、深化隐患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

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等各项检查工作,重大农机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00%。深化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完善农机安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较为严重的农机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做好农机事故上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农机事故上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与保险公司建立长效的信息互通制度,做到农机事故信息资源共享。区农机安全监理所要认真做好道路外农机事故调查处理、监理统计、事故统计报告与分析评估等工作,县道以下农机事故上报率不低于90%,农机亡人事故及时报告率达00%,按时报送事故统计报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的报送工作,制定全年宣传信息工作规划、奖惩规定,落实责任、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督促力度和培训指导,努力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6、开展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各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要围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六个一”和“五进”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及其咨询日等活动,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为重点,努力把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位农民机手。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多形式地开展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培训活动,使业务和档案更加完善和规范。要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今年要争创成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7、加大平安农机通推广普及力度

今年我区要在去年已有的基础上,扩大“平安农机通”用户规模,让机手充分地享受优惠和优质的服务。要充分利用好“平安农机通”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强和移动公司的沟通协调,促使移动公司做好后台技术支撑工作,加快“平安农机通”的普及率和使用率。此外,要高度重视降低“平安农机通”退订率的工作,研究制定一些对“平安农机通”用户的优惠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机手办理该业务的积极性,完成“平安农机通”推广目标任务。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20年中央、省委号文件和市委37号文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工作要求,树立人水和谐理念,大力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提高农村水利服务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实现全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坚实基础和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农村水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理念得到落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乡镇水利(务)站建设初见成效,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农村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供给能力、水环境保护能力、水生态保护与修护能力得到提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得到落实。

三、工作任务

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58亿元,完成水利建设土方5036万方,其中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588万方,配套小沟及以上建筑物636座,其中中沟级以上建筑物479座,修建防渗渠道37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4万亩,建设旱涝保收田面积0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0平方公里。完成445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服务农民、提升“三农”工作质态的民生工程,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继续抓好以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建设,完成县乡骨干河道疏浚土方588万方,村庄河塘完成疏浚土方000万方,提高农村河道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完善农村河道轮浚和“四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明显改善农村水环境。

(二)突出抓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

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型涵、闸、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配套与更新改造步伐,全面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进程,做好农村水利工程开展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落实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顺、长受益。

(三)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我市已圆满完成“十一五”农村饮水不安全任务。今年省政府要求启动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统筹城乡区域供水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经省有关部门审定,204年我市新一轮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445万人。相关县(市、区)要按照省厅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受益群众早日喝上健康、安全的放心水。

(四)全面推进灌区节水改造示范区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

发展节水型农业,改善灌溉水水质,是提高农业效益、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要扎实推进灌区等大型灌区和仪征月塘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在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中,要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实现节水灌溉目标。

(五)有序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控制水土流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要适时开展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中心,以提高生态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具有水土保持兼顾高效生态经济功能的丘陵山区和平原沙土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区要继续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建设工作,市要完成林庄冲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要认真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六)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乡镇水利站是水利系统的最基层组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既是中央的决策部署,也是农村水利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殷切愿望。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204年底,全市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同时要对照《省乡镇水利(务)站现代化标准》,认真开展乡镇水利站服务阵地达标建设,着力提升乡镇水利站管理服务能力,使乡镇水利(务)站建设基本满足水利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204年是实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建设,事关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世界名城建设大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各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农村水利建设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县(市、区)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水利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农村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成立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处,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村水利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落实投入政策,创新投入机制。保障农村水利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资金投入是关键。各地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水利的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投入政策,切实解决中央和省下达的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投入问题,凡配套不落实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切实用好公共财政投入和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政策,确保土地出让收益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落到实处。市、宝应县要主动对接,确保省级按苏北地区标准补助的政策得到落实。要引导和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切实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民办公助”制度,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保证农村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实施科学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村水利的科技创新,坚持科学引领,积极研究和推广生态河道治理,高效节水灌溉、泵站节能改造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小型闸、站、桥、涵等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专业化安装、规范化管护,大力提升农村水利建设中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开展农村水利信息化试点,按照“数字水利”的构想,引进现代化管理模式,建设全市农田水利信息化系统,努力提升我市农村水利管理水平。

(四)加强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农村水利建设面广量大、小型分散,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和竣工验收制,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监督检查常抓不懈、质量责任终身追究。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要把农村水利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构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系,推动农村水利全面健康发展。

(五)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村水利各项工作聚焦“三农”,各地要把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同步研究部署。既要把握好机遇,宣传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也要善于发现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挖掘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要准确把握水利宣传重点任务,创新宣传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水利、理解水利、重视水利、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全市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四篇

204年全市水利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水利规划计划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主题,完善全市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完成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城市防洪规划、区域河道治理规划、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等重点任务,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境内影响工程方案研究、城市水环境整治及活水方案研究等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强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落实,规范规划编制管理,完善城市涉水建设规划许可转批工作,为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一、完善全市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

去年,我市完成市级水利现代化规划审查工作,和试点县市的水利现代化规划审批程序,仪征市水利现代化规划形成送审稿,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水利现代化规划体系。

上半年要完成市级水利现代化规划报批工作,完成仪征市、宝应县、区水利现代化规划审批工作。

为推动水利现代化规划的有效落实,今年初市局已经组织开展了市区水利现代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明确要求区、区、开发区开展本行政区水利现代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区及各区水利现代化实施方案要在上半年基本完成。各县(市)也要相应开展本行政区的水利现代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争取上半年完成。

二、完成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工作

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是今后0~20年全市供水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的规划依据。去年,我市配合省厅完成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水资源配置方案、重点地区供水保障方案和工程规划方案等内容,形成了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初稿并上报省厅。今年,要配合省厅完善供水保障体系的总体布局,优化重点地区供水保障方案和工程规划方案,完成实施方案和实施效果评价,配合完成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报告编制工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总量控制、供水运行管理的要求,完成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和报审工作。

规划工作由市局规计处、水政处牵头负责,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配合,大学具体承担。204年完成。

三、完成水资源保护规划主体成果

为贯彻落实20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资源保护的要求,依据省厅工作部署,构建市水资源保护与河湖监控保障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已开展了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调查与评价、核定不同水平年污染物限排总量及控制方案、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内源治理与面源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保护、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及水资源监测管理,重点区域水资源保护与治理等。

为深化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由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交通局、国土局、农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扬水发[204]2号),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处,具体负责协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规划编制委托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分局承担。今年2月底前,要完成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主体成果,并配合省厅完成省级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相关工作。

四、完成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契机,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效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生态保护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市开展了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划目标是初步构建起科学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系、统筹可控的水安全保障体系、高效合理的水资源配置体系、规范协调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修复体系、集约增效的水经济体系和特色显明的水文化体系,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水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发改、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城建、农委等部门配合做好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市局水政处、规计处具体承担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8月底前提交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初稿;9月底前,提交实施方案报批稿;0月5日前提交规划终稿。

五、完成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计[204]32号)的部署要求,围绕市政府批复的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检查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实施进程,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对水利发展的影响,根据省水利厅审核的《市水利现代化规划(20~2020)》,复核规划目标、布局和任务措施,提出调整和修订建议,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打下基础。

市局规计处牵头负责,市设计院汇总,市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配合完成中期评估和修订工作。204年7月完成。

六、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加强城市防洪规划的指导意见》意见(苏水计[204]22号)的统一部署,我市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镇)需单独编制城市防洪规划;市(镇)区以外的其余建制镇,也应确定防洪排涝标准、布局、措施,列入所在城市(镇)防洪规划,作为建制镇防洪排涝建设的依据。市城市防洪规划已由市水利局负责编制工作,各县(市)及区城市防洪规划由各县(市)及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市城市防洪规划由省水利厅初审,水利部淮委审查。各县(市)及区城市防洪规划由市水利局组织审查。目前,市城市防洪规划已形成送审稿,仪征、宝应城市防洪规划已形成初稿,、也已委托了编制单位,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要加大城市防洪规划工作推进力度,年内全部完成市、县两级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正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防洪规划修编进度要与总体规划修编相适应,将城市防洪规划并入城市总体规划。近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城市,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城市防洪规划。市城市防洪规划要在上半年报厅审查,年内完成市、县两级规划报审工作。市水利局及各县(市)、区水务局负责。

七、完成区域河道治理规划,推进百河治理工程

区域骨干河道治理关系到全市大范围地区的防洪排涝安全和供水保障,同时也是众多城镇防洪排涝安全的基础。我市区域骨干河道能力衰减,治理达标任务艰巨,是建设现代化水利综合保障体系的突出薄弱环节。为尽快提高区域骨干河道防洪排涝、调水供水、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构建现代化标准的骨干水网,市局已于20年0月对市区域河道治理规划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市、县两级负责编制各行政区内的骨干河道治理规划,市级要对县级以上河道的治理进行统盘研究,形成市区域河道治理规划,并报省厅审批;各县(市)及区要对本行政区内城市河道、农村河道、县级(含)以上河道的治理进行统筹研究,并形成专门的县域河道治理规划。目前,市级规划已经成稿。

当前,我市列入国家第二批投资计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将进入建设高潮,市农村河道中小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县工程也已启动,但后续项目储备仍显不足,迫切需要尽快完成区域河道治理规划,规划出一批区域河道治理项目,在“十二五”启动、“十三五”全面开展百河治理工程。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治理的区域河道,在开展治理规划的同时,由市局和各县(市、区)水利(务)局提出名录,经省厅同意后,逐条开展河道单项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有条件的地区也要积极向上沟通,争取成为农村河道中小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县,以加快推进农村河道治理。

市级规划由规计处负责,各县(市、区)水利(务)局配合,市设计院、省水利设计院承担。县级规划由各县(市、区)水利(务)局负责。204年完成。

八、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境内工程方案研究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和204年4月0日水利部部长专题办公会议精神,水利部淮委部署省编制境内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补充规划。我省已经开展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境内)补充规划》,该规划将在已有相关工作和规划成果基础上,复核东线工程供水区规划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分析评价东线治污规划实施效果,综合考虑东线二、三期工程合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证东线后续工程合理供水范围、调水规模及其水量配置方案,研究东线后续工程总体布局。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境内)补充规划》由省南办负责编制,省院具体承担。我市要在配合省南办完成境内相关供水范围调查、水量测算,如实提供基础资料工作的同时,开展境内工程方案研究,复核影响区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成果,分析评价境内东线治污实施效果,论证东线一期工程及后续工程对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利影响,研究东线后续工程方案。

市局负责组织,市局规计处具体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各有关处室、水文分局配合方案研究等有关工作,市设计院具体承担资料汇总、工程方案比选和深化等工作,并委托有关科研单位承担有关基础研究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务)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扎实搞好供水范围调查、水量测算等工作,如实提供基础资料,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满足省规划编制和方案研究的要求,客观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的地方诉求。

九、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及活水方案研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外防、内排、活水、治淮”的行动方案,配合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城市水环境整治及活水方案研究,为加快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水系连通体系构建和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建成现代化的城市水生态保护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方案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中心城区水系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预测,水环境整治措施及水系连通方案、调水规模与调水量分析,实施效益评价等。

方案研究由市水利局负责,环保等部门参加。市局规计处牵头,有关处室及有关区水利局配合,委托有关科研单位具体承担。

十、编制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省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全市要完成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内容包括评价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工程建设标准、总体布局和建设内容,并对工程投资、实施时间及保障措施机型分析说明,确保在三年时间内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健康保障体系,完成全市955万人饮水安全任务,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工程实施规划由县级相关部门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水利局审查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指导、督查工作。204年完成。

十一、其它规划

根据省厅部署和市原有规划工作安排,同时做好以下规划编制。

、完成市城市水系规划报审,并适时开展城市水系规划(区划调整)修编

市城市水系规划编制已形成初稿,今年要抓紧补充、完善相关分析论证工作,在规划报审的基础上,配合区划调整,适时开展市城市水系规划(区划调整)修编,对京杭运河以东及片城市规划区水系进行调查评价,综合考虑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美化城市景观等需求,确定河网布局及河道功能定位,提出城市河道保护与管理的对策措施。市局规计处负责,委托有关单位承担,区水务局、区水利局配合。

2、配合《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规划》修订

根据省厅安排,提出我市长江干流河道治理需求和意见,配合完成治理规划报告等。局规计处、工管处负责,仪征市水务局、各区水利(务)局配合,204年完成。

3、配合全国、省治涝规划编制

根据省厅部署安排,配合开展全国治涝规划、省治涝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切实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工作

、加强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

要大力强化《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规范水利规划编制管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推进规划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水利规划作为水利建设和社会管理第二准则的地位,推进水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一要按照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规划体系研究,明确水利规划编制任务和实施计划。二要规范规划立项管理,加强规划前期研究,全面推进规划任务书编制和审批安排,有序开展规划工作。三要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加强规划论证分析工作,确保规划论证深度,规范规划成果形式,推进规划文本、规划报告和专项报告编制。四要强化规划审批工作,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以及依法需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的水利规划,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向规划审批部门报请审查和批准;涉及市际、县际水利关系的水利规划,应当通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者报请审定批准。五要进一步落实规划编制保障措施,强化规划工作组织领导,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充实规划编制力量,落实规划工作经费稳定渠道。

2、切实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是保证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和防洪规划,推进流域水工程建设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是水利部、省水利厅着力推进的一项基本制度。2007年水利部出台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3号令),明确了流域机构签署的河流(河段)湖泊名录和范围。为落实部3号令,省水利厅出台了《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t;实施细则(试行)》,提出了省实施意见,明确了省厅签署河道湖泊名录和范围,界定了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河道范围等。去年,省厅加大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推进力度。

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强化水利规划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管理、岸线利用、采砂监管等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增强水利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一要进一步落实市、县两级规划计划部门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主体责任。二要研究不同类型水工程的规划同意书实施办法,推进规划同意书实施。三要进一步梳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书受理、审查、签署程序,明确规划论证报告编制要求,并向社会公示。四要规范规划同意书审核审批工作,建立规划论证报告审查专家库,加强规划论证报告技术指导和规划同意书审核审批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五要加强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水利(务)局要在每年一月底前,向市局报送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情况;市局要在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省厅报送本市内上一年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情况。

3、完善城市涉水建设规划许可转批工作

城市规划区内涉水建设规划许可转批工作是我市落实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和城市水系规划,提高城市水系现代化综合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着力推进的一项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制度。自20年以来,由水利部门在城市防洪排涝规划、城市水系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各分区防洪排涝规划(水系规划),在与有关城市单元控规衔接后,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控制条件,涉水建设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须市水利局向市规划局转批涉水建设规划许可意见,作为涉水建设项目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手续;并通过与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沟通和大力宣传,涉水建设规划许可转批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今年,为提高与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工作的协同性,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城市涉水建设规划许可转批工作程序向前延伸,在涉水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水利局明确涉水建设规划许可意见,作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同时,市水利局将制定涉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有关管理办法,并在转批涉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逐步建立水系调整方案、河塘水域占用补偿方案审查制度。

第五篇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环节。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决策前风险评估机制、决策后评估报告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当行政决策事项。

(二)严格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把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评估“六关”通道,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必须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强化动态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适时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国家行政机关职能的调整,加强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维护及数据更新。加强电子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的应用和管理,督查行政权力全部、及时、规范运行。严格网上运行程序,杜绝网外运行,网上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审查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进一步提升社会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今年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情况督查。

(四)落实政务公开。通过有关媒体特别是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机构职责、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行政制度、群众办事指南和农业政策法规等应公开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设立主任信箱、公布投诉举报途经,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今年拟集中开展一次网站政务公开测评工作。

(五)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将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方式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纠纷的调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农矛盾纠纷。

(六)加大执法体系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提高年活动,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建设、装备建设和执法人员的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综合执法机构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质量。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问责、执法人员培训等行政执法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今年重点对全市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调解卷宗进行集中评审活动。

(八)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要依法履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林政管理、畜牧防疫、渔政监督、动植物和森林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法律赋予农林部门的职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支农、惠农政策调研,督促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九)认真开展学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学法培训计划,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性文件,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和普法考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每年两次以上。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明确行政首长是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用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常抓不懈。要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提升全市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