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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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4年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和各项工作责任目标,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安全发展。

一、指导思想

204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安全监管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努力实现水、陆交通和交通工程施工、港口安全生产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确保路航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施工、道路行车和水上交通、港口作业、港口危险货物存储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管养不善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有效控制工伤、火灾、重大行车事故,避免和减少管理责任事故。
具体目标:

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的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效控制职工工伤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机电设备事故。

2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不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较大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下达的考核指标内;辖区航道、船闸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时以上的重大断航事件;确保不发生内河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3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违章现象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的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事故“四项指标”可防可控。

4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的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严禁未经安全审查的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进入施工程序。

5有效控制港口作业事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人(含人)以上的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内河港口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危险货物泄漏、爆炸事故。

6交通通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5%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不发生因管养不善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204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负责“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严格奖惩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追责与约谈制度,做到责权一致,确保各项规定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推进“三化”建设。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部、省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时序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客运企业开展达标自评,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0月底前完成考评;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的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以及机动车维修等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每类企业都有20%以上在0月底前完成自评,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要确保石油化工港口码头企业在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选取重点普通货物港口码头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20%的企业在0月底前完成自评,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二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在市局和区安委会的指导下,探索公路、航道、运管、海事、客管监管规范化标准,并加以实施。三是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公路、航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港口等资源,实现信息采集、数据传输与分析、应急指挥于一体,提高安全与应急管理效能。

(三)积极探索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根据区政府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管理的新要求、新责任,切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分类指导、主动有为,形成综合监管成效,努力提升安全管理可靠度和整体效益。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利用道路联席会议的平台,完善与公安等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百日集中整治”专项稽查行动,实现对旅游厂包车、黑车黑班线的精确打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联合公安等对公路超载超限和闯卡的治理,维护路桥安全和道路正常通行秩序。二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使通航水域营运船舶的标志标识得到明显规范,船舶超载得到有效遏制,船队超拖基本杜绝,通航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形势进一步稳中趋好。三是贯彻落实好《危化品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完善与安监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开展危险品港口、道路运输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四是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4年区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整治。

(五)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全员化和实效化。试行第三方监督检查机制,由专家排查安全隐患,以专业的眼光及时发现各类隐患。二是探索隐患事故化督办方式,对一般以上重大以下的事故隐患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发放督办意见书,两次以上的进行行业通报,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和企业整改责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扩大联合整治,凡是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积极协调多部门进行联合治理,特别要取得区安委会的支持。

(六)进一步夯实“双基”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按照上级有关“平安交通”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力度,塑造一批平安公路、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和平安工地示范单位。二是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在204年举办一次安全消防知识讲座,并组织参加市局举办的安全与应急干部管理培训和港口安全培训。三是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6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行业实际,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色,丰富内容的安全月活动;第四季度开展“平安交通”阶段性评比考核。

(七)全面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综合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以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应急队伍为基础,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平急结合、综合保障”的思路,分期建设路桥抢险保通、应急物资设备疏运(危运)、应急人员疏运、故障车辆拖离维修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二是做好物资器材的储备。推进应急装备器材室的建设与管理,科学储备专业应急器材,规范和完善器材进出库及领用流程。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以黄金周、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处置、水上交通、港口危化品泄漏等主题的针对性演练和实战演习,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快速动员和组织指挥能力。四是强化应急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八)创新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一是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二是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单位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治安防控设施的落实,确保内部重要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杜绝重大盗窃、火灾事故、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抓好“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重要时期的交通安全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