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风行风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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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服务能力,优化全县渔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措施

按照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解决影响全县渔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设效能机关。进一步纠风工作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了全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纠风工作责任制,实行绩效考评,与年终个人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和依法行政承诺制,将我局业务工作中涉及到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向社会公布,明确办理期限,确保按期办结。

(三)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开展渔业科技下乡、进行现代渔业开发等为养殖户及养殖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加强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县水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组织整改。定期组织开展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我局及重点科室工作进行评议,及时查找工作不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评议内容及重点

(一)、岗位职责

、贯彻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2、研究拟定全县水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编制全县水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产业的布局调整,资源保护和产业间的平衡;负责全县水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和申报工作。

4、制定全县水产业科技普及、培训、技术引进、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5、制定全县水产养殖、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指导生产、繁育和推广水产业良种工作。

6、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全县水生动植物养殖中用药、饲料等投入品,指导渔业规范用药,检测水产品质量。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的产地、产品认证。

7、维护全县渔业生产秩序和环境,负责全县渔业污染、非法电、捕鱼等违法案件的查处。

8、指导全县渔业协会、渔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民间组织。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流程

、申报水产建设项目:申请——初审——立项——上报。

2、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水产品质量检测:监测点(养殖户)——上报——受理——办结。

3、申报水产养殖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发证。

4、申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水产捕捞许可:受理——审查——上报——发证。

5、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产地认证:申请——初审——上报——发证。

6、渔业技术推广:调查研究——制定渔业技术引进推广计划——组织实施。

7、病害防治及技术指导:养殖户提出申请——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病害防治和技术指导。

8、渔业科技项目试验、研究:申请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总结验收。

(三)、服务承诺

、文明服务。对前来办事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办事优质高效。

2、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水产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渔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廉洁从政。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

4、首问负责。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将办理程序、方法、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及时办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将服务对象引至责任科室;不属于水产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责任单位。

5、违诺处罚。如果违背上述服务承诺,经调查属实,视情节轻重对违诺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道歉、责令限期改正、停职检查、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四、建立评议代表库

组建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代表库,由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村干部、养殖户代表组成。集中评议时从代表库中随机抽选00名左右代表开展评议。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此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制定下发《水产局20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进行部署,于5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本单位的岗位职能、服务承诺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调查摸底、反馈问题、整改提高阶段。采取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系统的突出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0月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三)评议阶段。按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接受民主评议。

(四)总结阶段。评议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于2月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六、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加强政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落实整改,注重实效。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好整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加强政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