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平安单位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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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庐办字〔203〕3号,庐综发〔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区城乡建设局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以制度作保障,以管理为抓手,着力提升单位和行业平安建设水平,达到组织领导有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综治宣传深入,依法治理水平提高,平安创建成效明显,以单位小平安促进全区大平安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达到单位内部和干部职工家庭,无刑事、治安事件、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越级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火灾、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矛盾纠纷、无参与法轮功邪教或迷信案件的发生,实现“四零”:即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组成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情、局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挂点帮扶镇村平安村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加强节假日防护值班,坚持和落实局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重大节假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加强水、电、煤气的管理,定期检修,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强办公物品、电脑的管理,防止泄密及丢失;加强院内“天网”工程电子眼监控,定期检修,保证完好率00%;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的管理,强化以局综治办牵头,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一、二站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如新疆、西藏地区的用工人员,一定要底子清、心里明,防止出现问题;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防患措施,防止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参与区综治委组织的党员干部义务巡防,落实人员,到点到位巡防,群防群联,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按照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开展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增强干部职工家属的法律意识,知法守法用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事靠法。发动干部、职工、家属共同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物。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向单位领导、向所在辖区派出所报告,堵塞各种治安漏洞和隐患。

(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局综治办,要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坚持定期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加强行业矛盾纠纷的查处调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针对项目建设中,容易诱发的矛盾纠纷如征地拆迁、失地赔偿、农民工工资拖欠、伤害理赔等问题,积极预防,及时沟通,依法处理,主动化解,防止激化。对信访和转办案件,要积极主动对接,及时有效办理,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民间调解,做到单位、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激化、不上交、不积压,化解有力,及时有效,坚决杜绝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单位平安是社会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小平安才能换取大平安,只有社会和谐平安才能实现全面小康,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一项重要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从人、财、物上加大投入,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不出问题,抓出实效。

二是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平安单位创建的标准“组织领导有力、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严格教育管理制度、法制教育正常、创建实绩明显”,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落实每项工作。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经常进行督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加强对镇村平安村创建工作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验收。

三是立足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平安单位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着力在防范体系和矛盾调处上取得实效,做出实绩。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工作有特色,有成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此推动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